摘要:3-6世紀,中西都經歷了政治分裂、新起民族政權的挑戰和新宗教的沖擊,但在歷史現象層面的相似背后,蘊含著深刻的同中之異。中國歷史和文明歷經危機而得以連續發展,西方歷史和文明則在危機中斷裂,這個結局并非偶然,而是由雙方的政治、民族及文化等結構差異所決定的。政治結構上,中國延續了秦漢以來形成的統一的中央集權的郡縣制國家和大一統觀念,是有機的統一,比較牢固。在這個制度下,居民不分胡漢,都是編戶齊民,身份和法律地位相同,也都追求統一。羅馬延續了城邦體制及其理念,是松散的統一,并不牢固。其內部結構差異較大,居民身份多樣,政治組織形式和法律也不一,自治傳統深厚,蠻族也不追求統一。民族結構上,中國的胡漢關系歷史悠久,融合程度深,以地域和文化界定夷夏。胡漢身份相同,受同一個法律的管轄。胡人政權主動采納并推廣漢族制度,形成了共同的民族認同。羅馬與蠻族接觸較晚,融合程度有限,更注重以法律身份區分不同的群體。蠻族并非羅馬公民,而是自治的羅馬軍事盟友,保持了自己的政治制度和法律等,形成了各自的族群認同。文化結構上,中國始終保持了儒家為主而又兼容多元信仰的特點。儒家受到玄學、道教乃至佛教等的沖擊,但其官方意識形態地位始終沒有動搖。道教、佛教更關注個人內心世界,彌補了儒家的不足。胡人采用漢族文化并繼承了這個模式,與漢族形成共同文化認同。西方由多神信仰轉向一神信仰。羅馬多神崇拜是政治的重要內容,注重集體的福祉。基督教填補了對個人內心世界關注不夠的空白,但作為一神教它又不能容忍多神崇拜。作為國家唯一的合法崇拜,基督教仍是擔負政治職能的組織。接受基督教的蠻族與拋棄傳統信仰的羅馬人一起形成以基督教為紐帶的新文化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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