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碎屑礦物在判別沉積物來源以及沉積環境變化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基于對2013年汛前與汛后采集的黃河尾閭河道表層沉積物樣品的鑒定,探討了調水調沙工程實施導致的水動力變化對碎屑礦物組成特征的影響。結果表明,汛前或汛后黃河尾閭河道表層沉積物中共鑒定出重礦物31種,輕礦物11種。尾閭河道沉積物整體以輕礦物為主,占比達99%以上。重礦物優勢礦種共8種,分別為普通角閃石、綠簾石、褐鐵礦、陽起石、水黑云母、石榴子石、榍石和碳酸鹽,其中普通角閃石占比高達29.98%,是主要標志性重礦物;輕礦物優勢礦種共3種,分別為石英、斜長石及鉀長石,其中石英占比高達59.75%,是主要優勢礦種,并可用于確定物源。比較而言,汛后8種重礦物含量之和比汛前增加3.7%,尤其是普通角閃石,其在汛后占比較汛前增加8.62%。與之不同,輕礦物含量在汛前與汛后差異不大,但沿程變化明顯。研究發現,盡管調水調沙工程在改變尾閭河道水動力的同時并未使其輕礦物組分發生明顯改變,但其導致的重礦物沉積分異卻較為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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