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采用基于松弛的方向性距離函數的Luenberger生產率指數方法測算了國家“環境統計報表制度”中工業污染源重點調查企業的綠色全要素生產率,在此基礎上考察了環境規制對企業綠色全要素生產率的動態影響機制,并從企業議價能力視角探究了綠色全要素生產率的異質性影響因素。實證結果表明,環境規制短期內會降低企業的綠色全要素生產率,而長期內則會對企業的綠色全要素生產率產生促進作用,形成環境規制的動態綠色全要素生產率效應;污染企業的工業產值越高、納稅總額越大、職工人數越多時,其對地方經濟和官員政績考核的貢獻也越大,能夠獲得對政府在環境規制執行過程中越高的議價能力,使其免于嚴格的環境規制,進而降低了環境規制的動態綠色全要素生產率效應;企業的政治關聯性越強或其所在城市的政治約束越弱時,會放大企業的議價能力,進一步弱化環境規制的動態綠色全要素生產率效應。政府應保持環境規制執行的持續性,避免“運動式”執法;切實提高環境績效考核權重,破解中央目標和地方激勵不相容難題;繼續推進環保垂直管理改革和中央環保督察制度,弱化地方政府對環境規制執行的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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