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檔案和出版物是兩種不同的事物,同屬于文獻范疇,具有文獻的信息和載體要素,但各自具有不同的本質屬性和社會功能。 在檔案實踐中,特定環境下出版物可以作為檔案保管。文章認為,出版物作為檔案保管的機理,在于它相對于形成它的社會活動具有 了檔案的屬性和結構,而且充分展現了檔案的社會功能。進一步指出,判定一份文獻是不是檔案,往往不取決于這份文獻自身,而取 決于這份文獻與形成它的社會活動和形成主體的關系。同一本出版物,相對于社會活動A,它不是檔案;相對于社會活動B,它就是檔 案;相對于形成它的主體,也具有同樣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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