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隨著2019年房地產稅立法提上日程,房地產稅征收問題再次引起社會各界關注。考慮到房地產稅調控房價、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有限,本文從地方財力提升、地方公共品有效供給及地方產業結構優化三個方面對房地產稅征收的經濟效應進行分析,以還房地產稅應有之意。研究結果表明:房地產稅作為一種存量稅,具有稅基流動性差和地區性強的特性,是地方財政收入主體稅種及彌補財政缺口的最優選擇;作為一種受益稅,在實現稅負資本化的同時,有助于實現基于需求的地方公共品的有效供給;作為一種優化資源配置的稅收調控手段,可以合理引導資金流向,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注:因版權方要求,不能公開全文,如需全文,請咨詢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