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特色小鎮作為新時期中國城鎮化發展的重要創新形式,已經成為解決城鄉二元結構和產業經濟結構調整的供給側改革有益探索。但是現行的小鎮開發建設尚未處理好政府“主導”與“引導”背后的利益關系,傳統開發區建設、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房地產化傾向隱現。為此,文章以浙江省第一批“警告”和“降級”特色小鎮為對象,考察了小鎮的價值取向、建設路徑與實際運營效果。研究發現:寬進嚴出、實行年度考核的特色小鎮考核模式,與“政府引導、企業主導”的建設路徑發生了錯位配置。政府越位主導,走傳統開發區老路子成為現行考核機制下最理性的選擇。因此,有必要針對小鎮政府主導傾向,作出對應的頂層機制調整與轉變,圍繞“重塑運營理念與政府定位,引進特色小鎮市場化運營人才;考核機制再設計;階梯式培育序列”等頂層設計,全面深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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