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有學者認為,明末清初形成的重視"個人"的一股思想潮流,自清代中葉以來從地表消失,直到近代,以梁啟超等人為代表的思想家又展現了現代性的"個體"觀念。這種觀點的實質是認為在明清之際的公私辯中已經出現了維護獨立性的個體、個人的思想。實際上,深入分析以黃宗羲、顧炎武、王船山為代表的明末清初思想家的公私辯中對"私"的正當性辯護及其限度,可以發現,盡管私、私欲在某種程度上被肯定,但并未獲得獨立性地位,相對于公而言,私仍然具有某種倫理之惡的屬性;在群己關系中,"己"獲得了一定程度的重視,但仍然局限于抽象的概念層面,并不具有現代的個人、個體屬性。從明清之際至近代,公私辯的邏輯進路是一脈相承的,"公"是"私"的前提,"群"是"己"的限度,他們的區別在于各自致力于探尋達至"公私和諧"的路徑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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