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現代以來,西方學者大多從階層或責任的角度來定義知識分子,其中多數西方學者認為公共性是知識分子的本質屬性。知識分子是否必須具備公共性是其關于公共性之爭的第一個層面:班達、約翰遜、索維爾對此持否定態度;波斯納中立;葛蘭西、雅各比、薩義德、德布雷則積極肯定和倡導知識分子的公共性。知識分子應發揮何種公共性,是其關于公共性之爭的第二個層面,葛蘭西、雅各比、薩義德、波斯納、德布雷對此觀點各異。研究知識分子公共性,首先要確認知識分子在學理上的含義,再將研究背景放在當代中國的客觀實際中去判斷中國的公共空間是否需要知識分子的公共性及需要何種公共性,最后,知識分子的公共性姿態應由“專家型”向“顧問型”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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