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稅務雜志緊跟學術前沿,緊貼讀者,國內刊號為:35-1187/T。堅持指導性與實用性相結合的原則,創辦于1985年,雜志在全國同類期刊中發行數量名列前茅。
該雜志致力于為讀者提供權威的稅收政策解讀、稅務案例分析、稅收專題研究等內容,幫助行業從業人員了解最新的稅收動態和政策變化。涵蓋了廣泛的稅務相關內容。雜志定期刊載福建省稅務局發布的最新稅收政策和文件,對重大稅收改革和優惠政策進行解讀,幫助納稅人和稅務從業人員理解和適應稅法法規的變化。此外,雜志還深入報道福建地區的稅務執法和征收工作,通過案例分析和評述,幫助讀者掌握稅務實務。
《福建稅務雜志》關注企業稅務管理和納稅籌劃,提供專業的稅務咨詢和經驗分享。雜志刊載成功企業的稅務管理經驗,分享稅務規劃和稅務合規的最佳實踐,幫助企業提高稅收合規性和稅務效益。雜志還設有讀者互動和交流平臺,鼓勵讀者投稿、提問和分享自己的經驗。通過這種互動與分享,雜志致力于構建福建稅務行業的交流和學習平臺,促進行業的共同進步和發展。為讀者提供全面、實用的稅收資訊和行業動態。無論是從事稅務工作的專業人士,還是對稅收政策感興趣的讀者,都能從中獲取到有價值的信息,增進對福建地區稅務工作的了解和認識。
重要注意事項,請認真閱讀
一、來稿如獲得有關政府部門或社會團體設立的研究基金或課題資助,務請列出基金名稱及編號。對項目論文本刊原則上優先刊發。
二、引用報刊資料,請注明作者姓名、文章標題、刊名、刊期 ;引用書籍資料,請注明作者姓名、書名、出版社、出版時間和頁碼 ;引用互聯網資料,請注明作者姓名、文獻名、網址和時間。
三、圖像:圖隨文排,分別按其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后次序連續編碼。圖、照片均應有圖題及說明性文字置于圖、照片的下方,說明性文字應簡短,不應超過50字。
四、本刊實行文責自負的原則,對擬用稿件,在尊重作者意見的情況下,有權對文章的語言文字、內容層次和編輯規范進行修改,不同意修改者請聲明。
五、以“參考文獻”(左頂格)作為標志,不分文獻類別不加編號,順序排列。中文參考文獻在前,按拼音順序排列;英文參考文獻在后,按字母順序排列。
六、主題相關性:投稿內容必須與福建地區稅務相關,包括但不限于稅收政策解讀、稅收管理與征管改革、納稅人權益保護、稅務創新與服務等方面。我們鼓勵分享福建地區稅務領域的研究成果、實踐經驗、政策分析等方面的文章。
七、研究內容和方法:投稿應具備科學性和原創性,提供清晰的研究目的、方法和研究結果,并對其在福建稅務領域的學術價值和實用性進行充分描述。可以是理論研究、實證研究、案例分析等。
八、政策解讀和實踐經驗:如有需要,請分享您對福建地區稅收政策的解讀、政策實施的影響和效果評估等方面的文章。也歡迎分享稅務管理實踐中的經驗和案例,以幫助其他從業人員更好地了解和應對實際問題。
九、文內標題要簡潔、明確,層次不宜過多。層次序號為:一、(一)、1、(1)、1)。
十、論文不區分注釋和參考文獻,采用當頁腳注。腳注用上標形式①②③數字表示,每頁重新編序。
及時下單,安全放心
合規安全,方便省心
若用戶需要出版服務,請聯系出版商,地址:福州市鼓樓區銅盤路30號。本站僅做歷史信息展示,不提供任何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