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常認知中,結婚與離婚都是兩個人共同完成的事情,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這兩項登記時均必須雙方本人攜帶有關證件現場辦理。然而近期的一件婚姻行政登記案件卻讓人跌破眼鏡--對相伴20多年的夫妻,女方在男方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與其辦理了離婚登記,在轉移共同房產之后又神不知鬼不覺地與其辦理復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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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稱:法庭內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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