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生態環保村規民約是民族地區生態環保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解決民族地區的生態環境問題具有獨特價值。民族地區村規民約的生態環保價值源于民族地區特殊的自然和人文環境,并依托與國家法律政策、民族自治立法、少數民族習慣法之間的關系來實現。貴州黔東南苗族和侗族的實例說明,民族地區生態環保村規民約已起到了提高生態環保效率,延續傳統生態文化的作用,但因其簡陋性與含糊性,存在著與國家制定法之間一定的矛盾沖突。提升民族地區生態環保村規民約的作用,需要在國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規中強化村規民約的作用地位,完善村規民約的生態環保內容與實施機制,協調村規民約與國家法律政策之間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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