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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突發事件的年度評估分析工作,根據廣東省《關于進一步加強應急管理工作意見》(粵府〔**〕71號)和**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有關要求,經市政府同意,由市應急辦組織開展**年度突發事件應對工作評估分析,請各地、各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分別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四大類突發事件應對工作進行總結、分析和評估。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估分析的主要內容
(一)基本情況。
按照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四大類,分別匯總總體情況及其所包含分類別的具體情況。主要包括**年各類突發事件發生起數、傷亡人數、經濟損失、與往年比較情況,以及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三個級別的有關情況等,并對各類突發事件發生的主要特點進行分析。
(二)應對工作評估。
對照**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及相關的專項預案和部門預案,重點圍繞抗洪搶險、抗旱救災、森林防火、防御臺風和強對流災害性天氣、防范危險化學品事故、處置交通和火災事故、處置環境污染事件、應對食品藥品安全事件、防控傳染病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以及處置等工作,從組織領導、預案編制、應急演練、應急隊伍建設、物資資金準備、監測預警預報、應急防范處置,以及恢復重建、調查處理和科普宣教等方面情況進行全面的分析和評估。既要認真總結防范處置工作中好的經驗和做法,又要深刻分析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
(三)趨勢分析及工作建議。
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四大類及其所包含的分類別突發事件的發展趨勢進行分析,應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將采取的主要對策和工作重點,提出進一步提高防范處置突發事件能力的意見和建議,以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降低和減輕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改進和推動應急管理工作。
(四)典型案例分析。
根據點面結合的原則,按照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四大類,對影響面大和處置突發事件有借鑒意義的事件,各選擇1—2個案例,從應急處置工作的各個環節進行深入評估分析,以利于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完善預案,改進工作。
二、評估分析的組織工作
按照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四大類組成四個評估分析組。由牽頭單位會同參加部門共同編寫本部門突發事件應對工作評估報告;請各區、縣級市政府負責提供本地區典型類別突發事件(四大類中的一類或幾類)防范處置工作有關總結分析材料;各組牽頭部門在各地、各有關單位評估報告和總結分析材料基礎上匯總形成該類別突發事件評估報告。各有關單位分組如下:
(一)自然災害組:由市民政局牽頭,市國土房管局、交委、水利局(三防辦)、農業局、林業局、地震辦、氣象局協助。
(二)事故災難組:由市安監局牽頭,市經貿委、公安局、建委、交委、水利局、農業局、國資委、環保局、市政園林局、市容環衛局、林業局、質監局,旅游局,**海事局、**供電局協助。
(三)公共衛生事件組:由市衛生局牽頭,市經貿委、農業局、林業局、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檢驗檢疫局協助。
(四)社會安全事件組:由市公安局牽頭,市發改委、經貿委、教育局、民族宗教局、民政局、人事局、勞動保障局、國土房管局、建委、外經貿局、文化局、國資委、規劃局、市政園林局、體育局、物價局、工商局、旅游局、外辦、僑辦、金融辦、局、臺辦,**警備區、武警**市支隊協助。
三、評估分析的有關要求
(一)各地、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突發事件年度評估分析工作。牽頭部門要做好組織協調和計劃安排,各地、各有關單位要組織精干力量積極參與,全面、準確、深入地進行總結分析并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任務。
(二)要做好各方面基礎數據統計和材料匯總工作,各項數據的統計要規范、細致,避免重復和疏漏。要按照定性與定量、文字與圖表(表格附后,各單位可根據工作實際進行補充)、概括描述與案例分析相結合的原則進行評估分析,做到語言精煉、層次清晰、內容充實并配以典型實例。
近年來,我市為遏制有毒有害氣體中毒事故的發生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隨著天氣轉暖,氣溫逐漸升高,此類事故將進入高發期。為鞏固防范有毒有害危險作業場所中毒事故專項整治成果,決定自2009年5月份起,繼續深入開展防范有毒有害危險作業場所中毒事故專項整治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和安全發展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通過深入開展防范有毒有害危險作業場所中毒事故專項整治活動,認真排查和治理可能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場所,建立健全危險作業場所檔案,嚴格危險作業場所審批制度和作業備案制度,完善長效監管機制和有毒有害危險場所作業規范,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操作技能,增強應急處置能力,杜絕亡人事故的發生。
二、整治范圍
此次專項整治的范圍是存在硫化氫等有毒有害氣體危險作業場所的生產經營和管理單位,主要是涂裝作業、食品加工、紙業生產、化工生產、煉油和通信、供電、環衛、市政等行業的生產經營或管理單位以及在有毒有害場所從事施工作業的單位,重點是進入受限空間和下池、下溝、下井作業的建設項目單位。
有毒有害危險場所是指:存在或可能產生硫化氫、一氧化碳、甲烷和芳香烴類等有毒氣體及有缺氧危險的封閉、半封閉設備、設施和地下管道等危險場所。如:污水池、排水管道、集水井、電纜井、電信井、燃氣井、地窖、垃圾填埋場和焚燒場、沼氣池、化糞池、酒糟池、發酵池、密閉容器、管道焊接作業等場所。
三.整治措施
(一)強化安全知識的培訓。各地區、各行業要以通俗易懂的方式開展宣傳教育,增強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有關單位應組織開展一次專題教育,針對有毒有害氣體的防治進行安全培訓;單位主要負責人要督促安全管理部門落實這項工作,使從業人員熟悉掌握有毒有害氣體可能存在的場所、氣味特點及危險特性的知識,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防止盲目施救。特別要加強對從事清淤、維修作業的臨時工、農民工、外包單位人員等的安全培訓。
(二)強化主體責任的落實。各地區、各行業要督促有關單位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法》、《使用有毒物質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和《有毒有害危險作業場所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范,依法加強作業場所的勞動保護。有關單位要加大安全投入,不斷改善勞動條件,在硫化氫等有毒有害作業場所要安裝有毒有害氣體報警檢測儀,為從業人員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同時,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加強安全監護及防范措施,并在上崗前和在崗期間,指定專人監督從業人員安全作業并正確佩戴和使用安全防護設備和用品。
(三)強化管理制度的完善。對存在硫化氫等有毒有害氣體、密閉空間作業場所的安全管理,有關單位要落實主管領導審批許可制度、上報地區安全監管部門備案制度。凡是進入坑、池、罐和井下、管道等場所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制定施工方案、安全作業規程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明確“作業負責人”、“作業人”和“監護人”的職責。
(四)嚴格作業準入的單位。對可能產生硫化氫等有毒氣體的場所,生產經營和管理單位不得將進入這些場所的作業項目發包給不具備資質的單位,要嚴格審查施工作業單位資質和從業人員資格。生產經營和管理單位與施工作業單位在簽訂項目合同時,應簽訂安全生產協議,告知承包方作業場所的危險因素,并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施工方案,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配備相關安全設施設備,并保證完好使用。
(五)嚴格現場安全的管理。有關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必須熟悉安全作業規定,杜絕“三違”。對有可能產生硫化氫等有毒有害氣體的場所要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并在有專人監護情況下進行作業。作業過程中,施工單位和監護人員一旦發現不符合安全生產規定的情況,要立即制止,一旦發生中毒事故,現場救援者必須佩帶專業防護面具實施搶救,堅決防止在危害因素不明或防護措施不可靠的情況下盲目施救。
(六)積極開展應急演練。有關單位要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并加強應急預案的演練,明確緊急情況下作業人員的逃生、自救、互救方法,使作業人員提高自救、互救及應急處置的能力,避免和預防事故的發生。
四、整治時間和步驟
整治工作分三個階段。各地區、各行業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結合本地區、本行業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
(一)自查自糾階段
各地區、各行業組織開展核查工作,完善基礎管理數據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檔案,進一步梳理本地區、本行業的有毒有害危險場所,掌握動態情況,確定本地區、本行業整治工作的重點范圍和重點單位,并督促企業開展自查自糾工作。
(二)集中整治治理階段
在集中整治階段,各地區、各行業要從以下幾方面開展治理:
1.生產經營或管理單位、作業單位是否對從業人員進行過專門的安全培訓;
2.生產經營或管理單位與作業單位是否簽訂專門的安全協議;
3.作業單位是否制定有毒有害危險場所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特別是危險作業審批制度;
4.作業單位是否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個人勞動防護用品,是否配置硫化氫、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等檢測分析儀,是否配備救援設備、呼吸設備和排送風設備等應急救援搶救器材設備;
5.生產經營或管理單位對可能產生硫化氫等有毒有害氣體的場所是否及時清理;
6.生產經營或管理單位、作業單位是否制定應急預案并進行演練。
(三)督查總結階段
2009年11月5日前,各地區、各行業要將專項整治的工作情況,書面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將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抽查。
五、工作要求
在當前復雜多變的經濟社會形勢下,尚存在著大量的不穩定因素和各類安全隱患,尤其是今年正處于矛盾和事故的高發期,平安建設任務將格外艱巨。一要創新理念,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上有新思路。綜治工作是實現新發展的需要,更是保障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需要,今年要實現刑事發案特別是八類案件發案率要低于去年水平。進一步發揮城區“天網工程”的威懾力;反工作要深入扎實持久,實現外來人口犯罪率、青少年犯罪率下降明顯,矛盾糾紛調處率達到100%,確保歸正人員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二是創新方法,在控源治本上有新突破。在總結上先進經驗的基礎上,從創新制度上入手,帶著感情做好各類接訪活動,切實將問題解決在基層,將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構建上下聯動、標本兼治的大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減少和防止各類群體性上訪事件的發生。三是創新手段,在安全監管上有新舉措。重點加強對出租私房消防安全的檢查,通過地毯式的摸排,落實各類預防措施,繼續加大對公復場所和“三合一”企業的檢查力度,發現問題,一追到底,實現安全管理制度上“零”缺陷,安全排查“零”隱患,安全事故“零”增長。四是創新制度,在防災減災預警處置能力上有新提升。充分發揮街道應急辦公室職能作用,制訂并完善各類應急預案,經常組織演習演練,確保加強防災減災指導力度,全面提高政府的應急處置能力。
二、積極應對挑戰,轉變戰略思維,營造經濟快速發展新格局
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去年國內經濟經歷了一年的起伏波動,大規模實體經濟在今年受牽累的風險加大,雖然國家今年擬大規模增加投入,擴大內需,但工業經濟下行壓力仍然很大,今年將是*街道指導幫助企業提振信心共渡難關,加快產業升級轉型,重新調整前進步伐,防止經濟大起大落,實現平穩較快增長的重要一年。一是力爭實現投資、出口、消費上新的突破。密切配合國家的宏觀調整節奏,調整投資與消費的結構關系,擴大企業裝備水平的投入和裝備消費需求,爭取新增全社會固定資產投入3.6億,新增工業性投入3.4億。同時,要促進投資健康適度增長,優化投資規模和結構,實現從低成本、低價格競爭的出口模式向效益、品牌的開發型經濟轉變,積極鼓勵企業參加國內專業展銷會,形成消費、投資、出口三駕馬車協同拉動增長格局。二是加大創新力度保持工業經濟平穩增長。一是保持規模企業持續增長態勢。通過新一輪市場整合,加大優質規模企業扶持力度,保持規模企業優勢地位,實現規模上企業產值增幅10%,全新力爭新增規模以上工業企業3家。二要充分調動企業科技創新的積極性,引導和鼓勵企業加快科技創新,提高創新能力,重點技改企業5家以上;三要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重點培育省級高新技術企業、省級以上高新技術產品,省級研發中心和區域科技創新服務中心,明年實現新增企業技術中心2家,1家高新技術企業。三是加快現代服務業實現大而強,強而優。第三產業是*經濟的最大潛力和最強活力,也是發展的最終方向。長遠來看,未來幾年*現代服務業必將迎來新一輪跨越式發展,這也是未來引領*經濟發展的主動脈也是尋求經濟突圍的必由之路。圍繞做大做強服務業,今年將著重以東門路、月河路改造為契機,因地制宜,科學規劃三產項目,發展特色商業等;全力落實開發后應村海鮮廣場,擴充錦屏公園項目;結合西環路建造,整合*旅游資源,大興肖泉村、岙底楊村、梅嶺村農家樂特色旅游。四是加快推進“零地技改”進程,實現科技強力帶動生產力。在當前面臨從緊宏觀環境和各類要素制約下,我們將努力整合現有資源,鼓勵支持企業積極挖掘潛力,采取翻層、改建等方法對原廠房進行改造,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在新廠房建設中采用多層標準模式,以實現土地集約利用和降低企業初創成本,明年全力實現畝均產值450萬元目標;鼓勵支持各村在村留地開發過程中引進一些效益好、潛力足、污染低、用地少的新興企業。同時,加強與市政府和相關部門溝通協調,盡早解決東湖工業區“退二進三”執行過程中的細節問題,加速程序辦理流程。五是加快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加速顯現*板塊。采取“內注外營”、“引進總部”等方式,不斷擴大發展領域。逐步把招商引資落腳點從自己的管轄范圍擴大到轄區外資源。完善現代企業制度,鼓勵規模企業盡快走入資本市場,引入資本經營機制,今年力爭實現1家企業上市。引導駐地企業逐步向高科技聚攏,繼而形成以科技產品商貿和綠色產業開發為特色的經濟發展框架。
三、親民惠民護民,提升服務質量,營造社會事業進步新
建設和諧幸福的新*,經濟發展是基礎,人民福祉提升是目的,今年我們將通過不斷地提升服務理念、以人為本,改善民生,增進社會各項事業全面發展。一是實現科教文衛全面進步。1、打造科技為民工程。以突出科技進步為主題,拓展科技人才聯誼網絡,在非公企業開展“廠會協作”、“金橋工程”;實施“雙百”工程,加強勞動力培訓,提升*科技內涵;以社區學校為基地,打造新型市民大課堂,爭創省、地、市科普示范社區、街道。2、大興教育為民工程。今年將加大教育投入,配齊配強現代化教育設施,爭創“臺州市教育現代化街道”;盡早完成三中體藝館、*小學綜合樓和四中塑膠跑道基建項目,進一步改善教學條件;穩妥整合幼兒教育資源,按照幼兒園教育五年發展規劃,繼續減少幼兒園數量,實現一社區一幼兒園。3、實施健康為民工程。完善公共衛生防保體系,落實疾病防控措施,嚴防流行性疫情發生;超額完成農醫保覆,打造便民、利民的社區醫療服務工作。4、文體為民工程。以農村文化為陣地,全方位開創基層文化新局面,擴充農村文化俱樂部,提升俱樂部檔次,廣泛開展群眾喜聞樂見文化娛樂活動;以全民健身月為載體,精心策劃群眾系列體育活動,爭創省級體育先進街道。二是落實完成各項社會保障事業。重視保障婦女兒童權益,做好新時期婦女兒童工作;積極發展殘疾人事業,廣泛開展社會扶殘助殘活動,為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創造條件;重視老年工作,健全社會養老服務保障體系;落實就業政策,讓更多下崗、失業、失地人員重新就業;加強社會福利事業建設,完善優撫保障機制和社會救助體系。三是確保計生工作繼續走在前列。今年要在08年的基礎上,毫不松懈,繼續加大計生工作力度,執行最為嚴格的計生政策,保持街道低生育率。從加強領導落實、加大宣傳教育和加大基礎建設出發,破解違法生育控制、流動人口計生管理和長效措施落實“三難”問題,繼續保持計生工作全市前列水平。
四、提升城市品味,推動新農村建設,營造宜居宜業城區新環境
放眼于進一步豐滿城市形象,拉開*今年新一輪城區建設,在不斷提高城鄉人均收入水平的同時最大程度上改善現代化人居環境,推動新農村建設,加快打造魅力*。一、重點突破村留地項目開發。繼續圍繞新農村建設,做好壯大村集體經濟這篇文章,實現村留地建設項目開發上的重大突破。繼續由街道班子領導親自聯系,早開發,分層次分步驟開發好余下的198畝村留地,重點引導各村利用村留地發展第三產業上來,及早開發一批規模型、效益型、品牌化的經營實體和服務項目,為村集體經濟和農民增收提供重要途徑。今年力爭完成塔下村金塔大廈和岙底湖村電信市場的竣工建設;啟動建設東門村東門大廈、田洋村田洋大廈;推動農貿市場、豪情花苑、錦花苑的工程進度;完成三星橋村10.8畝村留地和塔下村21.6畝村留地出讓,同時要完成南門、田洋等四村的17.37畝村留地的拼盤出讓工作。二是力促民心重點工程建設。盡早調研,謀劃確定一批服務于民,改善民生的重點工程,落實聯系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列入年度目標考核,力爭明年年底前完成東門路綜合市場拆遷工程,完成*小學綜合建設工程和西郊片110伏千伏變電所選址建設,配合市政府完成西環路南延建設。與此同時,加快舊城區拆建改造步伐,積極與指揮部聯動配合,落實好居民拆遷補償,化解矛盾,提速整體改造進程。三是提高村、社區優創水平。今年繼續開展各村、社區的先進創建任務,創建一批較高水平的生態村和示范村,爭創一批基礎扎實的和諧社區和文明社區,進一步營建城市和諧氛圍。四是著力改造城區衛生環境。以完善建立城鄉環衛一體化為重點,明年初實現二級環衛完全經營市場化,運行專業化,納入到城市綜合服務管理之中,打造衛生之城,秀美之城,改善城區衛生質量。充實調整愛國衛生運動組織,完備充實一支具有專業素質的滅蟑滅鼠隊伍,確保“除四害”工作取得滿意成效。
(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的危害,指導和規范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維護社會穩定,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實施辦法》、《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衛生部門要堅持對各類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進行分析、預測,并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處理預案,采取預防措施,防范突發事件的發生。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各級政府負責本轄區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處理突發事件應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根據突發事件的級別,實施分級控制、分級管理,并啟動相應級別的預警和響應。
3、反應及時,措施果斷
突發事件發生后,衛生部門應及時做出反應,迅速采取措施。
4、依靠科學,加強合作
衛生部門要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通力協作,科學防治,并動員社會力量廣泛參與。
(四)概念、分類與分級
1、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對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
2、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突發事件劃分為三級:一般突發事件、重大突發事件和特大突發事件。
(1)一般突發事件。指在局部地區發生,尚未引起大范圍擴散或傳播,還沒有達到規定的重大突發事件標準的突發事件。
①在邊遠、地廣人稀、交通不便的局部地區發生鼠間鼠疫流行,或肺炭疽流行范圍局限在一個鄉(鎮)以內,一個平均潛伏期內病例數未超過3例。
②周邊縣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我區境內無病例報告。
③霍亂病例在一個鄉(鎮)1周內發病5——10例,或疫情波及2個及以上鄉(鎮)、發病30例以下,或縣內發生疫情。
④乙類、丙類傳染病在一個鄉(鎮)1周內發病超過前5年同期平均發病水平1倍以上。
⑤在一個鄉(鎮)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
⑥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50人,或在學校地區性或縣級以上重要活動期間發生食物中毒事件。
⑦預防接種或學生預防性服藥出現群體性心因反應或不良反應。
⑧個人全身受照劑量≥1戈瑞且受危害人數10人以下,或個人全身受照劑量≥0.5戈瑞的受照人員劑量之和≥20戈瑞的放射性突發事件。
⑨一次性發生急性職業中毒10人以上50人以下。
⑩其他對公眾健康可能造成危害的一般性突發事件。
(2)重大突發事件。指在較大范圍內發生,出現疫情擴散,尚未達到規定的特大突發事件標準的突發事件。
①在區或交通便利、人口稠密地區發生鼠間鼠疫流行,或發生首例人間鼠疫病例、疫情有擴大蔓延的趨勢,或肺炭疽疫情波及2個以上鄉(鎮)、一個平均潛伏期內發病3例以上。
②局部地區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疑似病例或臨床診斷病例,但無繼發病例發生。
③霍亂在一個(區)范圍內流行、1周內發病10例及以上,或疫情波及2個以上(區)、1周內發病30例及以上。
④乙類、丙類傳染病疫情波及個以上(區),1周內發病超過前5年同期平均發病水平2倍以上。
⑤在一個(區)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擴散到該(區)以外的地區。
⑥預防接種或學生預防性服藥出現人員死亡。
⑦一次性食物中毒人數超過50人并出現死亡病例,或發生一般性食物中毒事件,但引起中毒食品的擴散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數不斷增加。
⑧個人全身受照劑量≥1戈瑞且受危害人數10人以上,或個人全身受照劑量≥0.5戈瑞的受照人員劑量之和≥40戈瑞的放射性突發事件。
⑨一次性發生急性職業中毒50人以上或者出現死亡病例。
⑩丟失放射性物質,其放射性活度(Bp)密閉型≥4×106,非密閉型≥4×105。
⑾鼠疫、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霍亂、脊髓灰質炎等菌種、毒種丟失。
⑿區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重大突發事件。
(3)特大突發事件。指影響大、波及范圍廣、涉及人數多、出現大量病人或多例死亡、危害嚴重的突發事件。
①首例人間鼠疫病例確診后,兩個鼠疫潛伏期內連續出現病例2例以上,或肺鼠疫流行,并有進一步擴散蔓延的趨勢。肺炭疽在市區內發生,或在人口稀少和交通不便地區的一個區內的一個平均潛伏期內發病5例及以上,或疫情波及2個及以上的。
②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波及2個及以上設區市,并有繼續擴散的趨勢。
③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新發傳染病,同時波及多個(區)并有擴散趨勢,造成重大影響。
④重大生物和化學污染、放射事故,出現大量人員傷亡,擴散范圍波及2個以上(區)。
⑤省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特大突發事件。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應急指揮處理體系
突發事件發生后,根據其性質、類別及嚴重程度,區政府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總指揮由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主管副區長擔任,各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對突發事件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指揮,調動社會力量和各種資源,負責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指揮部應急辦公室(衛生應急指揮中心)設在衛健局,負責全區突發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組織突發事件評估專家委員會開展評估,提出預警建議和應急處理措施,為指揮部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立即向指揮部匯報,并負責協調各有關部門按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應急預案的啟動準備和各項措施的落實工作,保障整個應急處理工作有序進行,并負責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信息。
(二)成員部門職責
1、發展改革部門把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組織應急物資的生產、儲備和調度,保證供應。
2、財政部門保證疾病監測、疾病控制工作經費和非正常儲備藥械專項經費,確保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所需的設備、器材、藥品等費用。
3、教育部門加強校內突發事件防范工作,落實校內突發事件應急控制措施,做好在校學生、教職工的宣傳教育及自我防護工作。
4、公安、安全、司法部門做好法制宣傳,依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做好流行病學調查,落實各項隔離措施。
5、工商部門加強對市場經營秩序的管理,嚴厲打擊非法經營活動,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
6、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開展突發事件預警期間的藥械市場治理整頓,打擊制售假劣藥械等違法行為,維護正常的藥品生產、經營秩序。及時開辟防治突發事件急需藥品、醫療器械申報審批的綠色通道,保證市場供應。
7、物價部門保持物價穩定,維護市場秩序。
8、科技管理行政部門根據突發事件需要,及時組織科技力量協作攻關,支持對突發事件預防控制、臨床治療、實驗室檢驗等各項科學研究。
9、新聞宣傳部門組織新聞媒體廣泛開展科學知識宣傳,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消除群眾的恐慌心理,營造有利于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輿論氛圍。
10、民政部門做好突發事件期間的社會捐贈資金、物品的接收,負責賑災資金和物資的籌集、發放及管理工作,對困難群眾實行社會救助。督促殯儀館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傳染病患者遺體的運送和火化工作。
11、鐵路、交通部門對乘坐交通工具的人員進行交通檢疫、查驗工作,防止傳染病通過交通工具傳播。優先安排疫區緊缺物資的運送和人員疏散,做好疫區的交通管理工作。
12、農、林部門組織做好家畜家禽疫病的防治工作,開展與人類接觸密切的家畜家禽及野生動物相關傳染病的監測和管理工作。
13、商務部門配合發展改革部門組織應急物資的生產、儲備和調度,負責做好流通環節物資(不含藥品、醫療器械)的儲備和供應工作。組織做好外經貿活動人員的宣傳、登記、觀察工作。
14、愛衛會、環衛部門組織全社會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和環境保護工作,清除垃圾污物,開展除“四害”活動。
15、通訊管理部門保障突發事件期間通訊聯絡暢通,加強有關信息的管理和控制工作。
16、監察部門負責調查處理突發事件期間的違紀違規、失職瀆職事件,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17、其他有關部門根據突發事件處理的需要,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涉外事務、緊急物資的進口、救濟物資發放、接收或分配捐贈、污染擴散的控制、相關法規的制定以及省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交辦的相關工作等。
三、突發事件的報告與評估
(一)突發事件的報告
根據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突發事件報告規范,按國家突發事件信息報告系統報告。
1、突發事件的責任報告人包括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突發事件監測機構、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
2、突發事件的報告時限和程序。突發事件監測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和有關單位發現突發事件,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區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區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在2小時內向本級政府報告,同時向市級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區政府應當在接到報告后2小時內向市政府(市應急處)報告。
(二)突發事件的評估與確認
1、突發事件的評估。突發事件評估專家委員會根據突發事件類別、性質、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圍等進行科學分析和評估,初步判定突發事件的級別。
2、突發事件的確認。市衛生行政部門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立即組織突發事件評估專家委員會到現場調查核實,會同突發事件發生區衛生行政部門,進行科學分析和初步評估,提出應急處理方案,未被省級突發事件專家委員會確認為突發事件的傳染病疫情、食物中毒、職業中毒等由市、區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調查處理。
(三)突發事件的通報
區政府有關部門,對已經發生的突發事件或者可能引起突發事件的情形時,應當及時向同級政府衛生行政部門通報。
四、突發事件的預警與應急響應
(一)預警啟動
突發事件實行三級預警制度。一般突發事件啟動黃色預警;重大突發事件啟動橙色預警;特大突發事件啟動紅色預警。根據不同級別的預警,采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
(二)應急響應
根據省政府批準的預警級別,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
1、一般突發事件應急響應
(1)區衛生行政部門應急響應。一般突發事件發生后,區衛生行政部門應迅速組織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致病、致殘人員的救治、傳染病人及其密切接觸者的隔離、采集環境生物樣品、消毒處理等緊急控制措施,及時向當地政府及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調查處理情況。
(2)區政府應急響應。區政府接到衛生部門的調查報告和應急處理方案后,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做好疫情信息收集、組織相關人員的疏散安置、依法進行疫區的確定與封鎖、隔離和輿論宣傳工作;保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所需經費、醫療救治和預防用防護設備、藥品、醫療器械等物資的供應。
2、重大突發事件應急響應
(1)區政府應急響應。突發事件發生地的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在市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按照要求認真履行職責,落實有關控制措施。
(2)區衛生行政部門應急響應。區衛生行政部門應迅速組織應急衛生救治隊伍和相關技術人員到達突發事件現場,進行采樣和監測,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實施醫療救治、傳染病人及其密切接觸者的隔離和人員疏散等緊急控制措施,及時報告有關情況,并積極配合上級部門完成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3、特大突發事件應急響應
區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應急響應。在上級政府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突發事件發生地的區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要各司其職,共同做好應急處理工作。
五、突發事件的應急保障
(一)組織保障
區衛生行政部門設立突發衛生事件應急管理機構,并確定專人負責突發事件應急準備、預警、預報的各項協調管理工作。
(二)技術保障
1、突發事件評估專家委員會。區衛健局負責建立突發衛生事件評估專家委員會,為指揮決策提供專業咨詢。專家評估委員會由預防醫學、臨床醫學、檢驗、行政管理等各方面的專家組成。其職責是:了解掌握國內外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相關知識和信息,提供咨詢服務。綜合評估突發事件,預測其發展趨勢,提出啟動和終止實施預案的建議。指導、調整和評估應急處理措施,參與突發事件的總結評估并提交評估報告。
2、應急醫療衛生隊伍。區建立一支由疾病預防控制、醫療、衛生監督三部分組成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常備的機動隊伍。隨時能夠處置突發事件,參與和指導基層醫療衛生等機構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1)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檢測檢驗、突發事件的分析、評估和上報;(2)協助和指導突發事件現場救援、轉運和后續治療;(3)督導各項現場應急處理措施的落實;(4)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業務培訓和咨詢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常備隊伍應當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專門的培訓和演練。
3、醫療救治網絡。加快突發事件醫療救治體系建設,逐步形成以緊急救援中心、綜合醫院、傳染病醫院(傳染病病區)為主體的醫療救治體系,承擔突發事件的醫療救治任務。區衛健局指定急救機構(包括院前急救機構和院內急救機構)、綜合醫院、傳染病專科醫院(或指定具備傳染病防治條件和能力的醫療機構承擔傳染病防治任務)、后備醫院組成全區醫療救治網絡,負責突發事件醫療救治工作。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處置本區人群密集公共場所突發事故,提高人群密集公共場所突發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編制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市處置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應急預案》和《市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
1.3事故分級
1.3.1根據《市處置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應急預案》,按照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的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將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1)Ⅰ級(特別重大)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
造成下列情況之一的,為Ⅰ級(特別重大)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
①死亡10人以上(含本數,下同);
②死亡、重傷20人以上;
③重傷20人以上;
④直接財產損失100萬元以上。
(2)Ⅱ級(重大)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
造成下列情況之一的,為Ⅱ級(重大)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
①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
②死亡、重傷10人以上,20人以下;
③重傷10人以上、20人以下;
④直接財產損失3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
(3)Ⅲ級(較大)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
造成下列情況之一的,為Ⅲ級(較大)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
①死亡1-2人;
②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
③直接財產損失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
(4)Ⅳ級(一般)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
造成下列情況之一的,為Ⅳ級(一般)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
①重傷1-2人;
②輕傷10人以下;
③直接財產損失10萬元以下。
1.3.2根據《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對涉外、敏感、可能惡化的事件,應加強情況報告并提高響應等級。
1.4適用范圍
1.4.1本預案適用于在本區體育場(館)、公園、會場、商場、展覽館廣場、公共道路等公共場所舉辦人數超過1000人(含)的下列活動(影劇院、音樂廳內日常演出及專業展覽館正常展覽活動除外),發生擁擠、踩踏等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
(1)體育比賽、民間競技等群眾性體育活動;
(2)演唱會、音樂會、大型文藝演出等文藝活動;
(3)產品展覽、商品展銷等商貿活動;
(4)游園、燈會、廟會、花會等民間傳統活動;
(5)慶祝、慶典以及商業宣傳、促銷活動;
(6)大型商場開業、歌星、名人與觀眾見面、簽名售書等活動;
(7)其他大型群眾性活動。
1.4.2本區上述場所舉辦人數在1000人以下的活動,發生擁擠、踩踏等突發事故時,參照本預案有關響應措施處置。
1.5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健全機制,統一領導、分級處置,快速反應、分工協作,平戰結合、常備不懈。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市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明確,本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由區委、區政府統一領導;區政府是本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領導機構;區應急委決定和部署本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務由區應急辦負責。
2.2應急聯動機構
區應急聯動中心設在市公安局分局(以下簡稱“區公安分局”),作為本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聯動先期處置的職能機構和指揮平臺,履行應急聯動處置較大和一般突發公共事件、組織聯動單位對特大或重大突發公共事件進行先期處置等職責。各聯動單位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聯動先期處置工作。
2.3應急指揮機構
2.3.1區應急處置指揮部
一旦發生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區政府根據區公安分局的建議和應急處置需要,視情成立區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應急處置指揮部”),對本區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應急處置實施統一指揮。區應急處置指揮部指揮長由區領導確定,其成員由相關單位分管領導組成,開設位置根據應急處置需要確定。應急行動結束,在報請區政府批準后,區應急處置指揮部解散,轉入常態管理。
2.3.2相關成員單位及職責
(略)
2.3.3現場指揮部
根據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的發展態勢和處置需要,區政府負責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在區應急處置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具體組織實施現場應急處置。
2.4專家機構
區公安分局負責組建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專家組,并與其他專家機構建立聯絡機制。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發生后,從專家組中確定相關專家,負責提供應對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的決策咨詢建議和技術支持。
3預警預防機制
3.1活動管理
3.1.1大型活動的主辦、承辦單位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申報,并周密制定活動應急預案或安全管理方案,報批準舉辦活動的政府部門審定。同時,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防止發生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
3.1.2市公安局、區公安分局負責大型活動安全保衛方案的審批,監督、指導活動主辦、承辦單位落實各項安全保衛措施。
3.2現場監控
區公安分局、區旅游局、區文化局、區體育局和各街道、鎮及有關職能部門要加強對轄區或職責范圍內大型活動現場的監控,及時發現和消除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隱患。
3.3信息監測
3.3.1完善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信息共享機制,加強信息監測。搞好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信息的收集、綜合分析和評估,提高信息的準確性和時效性。
3.3.2根據人群密集公共場所突發事故的特征、預防和處置要求,建立預警預防制度。區應急聯動中心及有關部門要加強相關信息的匯總、收集和研判,及時做出預警。
3.4預警級別與
3.4.1按照市公安局規定,根據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的發生性質、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響范圍,本區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預警級別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3.4.2預警信息
區公安分局根據本預案,明確預警的工作要求、程序、部門,落實預警的監督管理措施,并按權限適時預警信息。信息的、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區新聞媒體、信息網絡、宣傳車或其他方式進行。
3.4.3預警級別調整
預警信息部門可根據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的發展態勢和處置進展情況,視情對預警級別作出調整。
3.5預防措施
進入預警期后,區應急聯動中心、有關街道、鎮和單位可視情采取以下預防性措施:
(1)組織相關單位和人員做好處置準備,視情調集救援設備和物資;
(2)轉移、疏散或撤離受事故威脅的人員和重要財產,并妥善安置;
(3)加強現場警戒,確保通信、交通、供水、供電、供氣等公用設施的安全運行;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預防措施。
4應急處置
4.1信息報告
4.1.1大型活動現場一旦發生擁擠和踩踏,并可能引發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時,活動主辦、承辦單位及相關部門要立即通過“110”報警電話向市、區應急聯動中心報告,或以其他報警方式報告事發地街道(鎮)及有關上級部門。
4.1.2區應急聯動中心、事發地街道、鎮、活動主辦或承辦單位及有關部門在接到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報警后,要在立即組織應急處置的同時,及時掌握和匯總相關信息。一旦發生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區應急聯動中心及有關單位必須在接報后1小時內分別向區委、區政府值班室口頭報告和書面報告。特別重大事故或特殊情況,必須立即報告。
4.2先期處置
4.2.1對本區各類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活動主辦、承辦單位負有即時處置的責任,要及時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4.2.2區應急聯動中心統一受理本區各類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報警,對報警信息實施統一指揮、分級處置。
4.2.3區應急聯動中心接警后,要立即予以核實,啟動應急聯動處置程序,向有關聯動單位指揮(值班)機構下達指令,組織、指揮、調度相關應急力量實施先期處置,迅速控制并消除危險狀態。處置過程中,區應急聯動中心負責收集、匯總事故有關信息,根據現場實際或征詢有關部門意見進行研判,確定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的等級,掌握現場動態并及時上報。
4.2.4相關聯動單位要根據區應急聯動中心指令,按照職責分工和預案要求,迅速指揮、調度本單位應急處置隊伍、專家隊伍和相關資源,密切配合,協同應對,迅速高效地處置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
4.3應急響應
4.3.1分級響應
本區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響應等級分為四級: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分別應對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
(1)Ⅰ、Ⅱ級應急響應
(略)
(2)Ⅲ、Ⅳ級應急響應
(略)
4.3.2響應等級調整
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的實際級別與響應等級密切相關,但可能有所不同,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響應等級一般由低向高遞升,出現緊急情況和嚴重態勢時,可直接提高響應等級。當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發生在重要地段、重大節假日、重大活動和重要會議期間,其應急響應等級可視情相應提高。
4.4現場指揮
4.4.1發生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根據處置需要可開設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可在事發現場周邊適當位置開設,也可在具有圖像、語音、數據信息傳輸功能的指揮通信車輛上開設,以確保現場指揮有力、通信順暢。在現場指揮部周邊應部署相應警力,建立專門工作標識,保證現場指揮部正常工作秩序,禁止非指揮部人員進入指揮搶險區域。
4.4.2現場指揮部由區政府、事發地街道、鎮、責任單位、有關應急部門分管領導組成。現場指揮長一般由事發地街道、鎮或區公安分局領導擔任,必要時,由區領導或區應急處置指揮部確定。現場指揮部主要職責和任務:(略)
4.4.3參與現場處置的應急聯動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和其他應急力量,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根據相關預案和處置規程,密切配合,協同作戰,共同實施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開設前,各應急救援隊伍按照應急聯動機制與部署,迅速實施搶險救援,全力控制現場態勢。
4.4.4發生涉外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時,區政府外辦、區外經委等部門要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參與區應急處置指揮部或現場指揮部工作,并負責承辦相關事項。
4.5新聞報道
(略)
4.6應急結束
4.6.1應急處置結束,或現場危險狀態消除并得到控制,視情由負責決定、或執行機構宣布解除應急狀態,轉入常態管理。
4.6.2應急處置結束后,有關責任單位、主管部門要及時將相關信息報區應急聯動中心,由區應急聯動中心匯總并按照規定報市應急聯動中心、區政府及有關部門。
5后期處置
5.1現場清理
5.1.1區公安分局在事故現場處置完畢,負責事故區域的勘察及相關工作。
5.1.2調查結束后,事故單位負責現場清理;對因事故導致建筑物倒塌、氣體泄漏、水管爆裂、斷電漏電、環境污染等,應立即通知供水、供電、供氣和環保等部門進場處置。
5.2善后工作
5.2.1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應急處置完畢后,事發地街道、鎮和區民政局等部門要迅速采取措施,組織實施救濟救助。
5.2.2公安、事發地街道、鎮等有關部門要及時調查統計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的影響范圍和受損程度,評估、核實所造成的損失情況以及開展應急處置的綜合情況,報上級部門,并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布。
5.2.3區民政局和事發地街道、鎮要迅速做好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傷亡人員及其家屬的安撫;衛生部門要做好現場消毒和受傷人員搶救;環衛部門要組織實施泄漏污染物收集和現場清理。
5.2.4事發地街道、鎮和相關部門要搞好物資和勞務的征用補償。根據有關賠償的規定,確定賠償數額等級標準,按法定程序進行賠償。對因參與處置而傷亡的人員應給予相應的撫恤。
5.3調查與總結
5.3.1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發生后,由區公安分局、區安監局、區質監局等部門單獨或聯合組成事故調查組,迅速開展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的調查、取證和原因分析。
5.3.2對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要按照“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明原因,確定責任,提出整改與防范措施,并對事故責任單位和有關責任人提出處理建議。
6應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6.1.1建立本區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信息和應急救援力量信息數據庫,健全事故預警分析指數和等級標準,規范道路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信息獲取、分析、、報送格式和程序。
6.1.2區公安分局負責加強對本區大型活動舉辦場所、活動項目、道路情況等信息數據的采集、分析和維護。
6.1.3事發地街道、鎮負責本區域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處理,并按照有關規定上報。
6.2通信保障
6.2.1經請示市應急聯動中心,由市通信管理局負責組織協調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對本區處置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提供應急通信保障,加強通信保障隊伍建設,根據通信保障與恢復工作的需要,制定相應保障方案。
6.2.2在緊急情況下,可充分利用公共廣播和電視等媒體以及手機短信等手段預警和引導信息,及時疏導現場人員。
6.3應急隊伍保障
6.3.1強化公安、消防搶險、醫療救護等專業應急隊伍應對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的協調配合,提高先期處置隊伍、后續增援隊伍的組織保障和應急處置能力。
6.3.2進一步優化和加強公安、消防、醫療、民防、市政等專業應急處置隊伍的建設。合理配置先進的裝備、器材、通信和交通工具,積極開展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應急演練。區應急聯動中心要加強指導和組織,一旦發生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保證應急聯動機制能有效運行。
6.3.3充分發揮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及志愿者隊伍等社會力量在處置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中的作用。
6.4交通運輸保障
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發生后,公安部門要及時對現場實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據需要,組織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確保區應急處置指揮部和衛生、消防、電力等搶險救護車輛快速通行。
6.5醫療衛生保障
人群密集公共場所發生事故后,衛生部門要迅速組織醫救人員對傷員進行應急救治,并根據傷勢情況,盡快轉送傷員至相關醫院開展專業救治。
6.6裝備物資保障
區經委、區發改委、各街道、鎮和有關單位根據“分級管理”的原則和應急預案明確的職責,組織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生產和供應,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負責具體實施。
6.7經費保障
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日常管理所需的經費,列入區年度預算。應急處置所需的經費,由區財政按照有關預案和規定予以安排。
今天召開這次會議主要是貫徹落實全市消防安全會議精神,總結回顧全區2011年消防工作,安排部署今年工作任務,確保全區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剛才,區公安分局李保建副局長通報了去年全區消防工作情況,部署了今年的工作任務,姜順利大隊長宣讀了表彰決定,與各街鎮簽定了《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會上下發了《2012年度全區消防平安創建活動實施方案》,對今年的工作總體部署已經非常明確,希望大家按照這次會議要求,認真抓好落實。下面,我講幾點意見。
一、認清形勢,切實增強消防安全工作責任感
區委、區政府歷來對消防安全工作高度重視,特別是去年以來,先后召開了七次會議安排部署消防安全工作,重視程度之高史無前例。過去的一年,各街鎮、各部門按照年初全區消防工作會議的部署要求,緊緊圍繞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以維護公共安全穩定為中心,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強化組織領導,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各項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績,確保了各級“兩會”、奧運、“十一”黃金周、春節等各個重要敏感期的消防安全穩定。全區消防部隊始終堅持從嚴治警,狠抓部隊正規化建設,盡職盡責,圓滿完成了奧運安保等各項滅火救援和消防安全保衛任務,為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2011年,全區共發生火災173起,損失11.4萬元,亡3人,與2007年同比,起數下降4.4%,損失下降5.8%,杜絕了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保持了全區消防安全形勢的基本穩定。這些成績的取得,是各街鎮、各職能部門高度重視、密切配合的結果,也是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共同努力的結果,更是全區公安干警、消防官兵忠于職守、無私奉獻的結果。在此,我代表區政府,向今天受到表彰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表示熱烈的祝賀!向關心、支持消防工作的各街鎮、各部門和奮戰在消防第一線的公安干警、消防官兵表示衷心的感謝!
今年是建國六十周年,是貫徹國家擴大內需、促進增長重大政策措施的第一年,更是推動全區各項工作“一年一個大提升,三年一個大臺階,五年實現大變樣”的關鍵一年,尤其是今年第十一屆全運會將在我市舉辦,全區“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保全運”的各項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處于這樣一種大背景下,全區既要確保擴大投資、拉動內需的大批建設項目安全推進,又要配合做好全運會籌辦以及建國六十周年慶典活動等系列任務;既要做好經常性安全監管,還要做好重大活動、重點工程的安全工作,這些都為今年的消防安全工作帶來了很大壓力和政治責任,一旦出現消防安全問題,不僅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帶來巨大損失,而且也會對我區乃至市造成很壞的影響。所以,做好今年的消防安全工作責任重大,意義重大。同時,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當前我區的消防安全形勢依然不容樂觀,消防工作還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環節:市場商場多、娛樂場所多、暫住人口多仍是全區消防安全的最大隱患;個別單位消防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夠到位,監管措施執行不夠到位;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不夠完善配套;全民消防安全意識、法制觀念和自防自救能力還亟待提高等等。對此,我們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視、舉一反三,站在保障民生、保護生命的高度,站在全區科學發展、構建和諧的高度,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憂患意識,各街鎮、各部門務必從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視,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各項工作的落實,嚴防各類火災事故發生,確保全區安全穩定,為推動全區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創造更加良好的環境。
二、嚴防嚴控,全力維護消防安全穩定
(一)突出重點,狠抓火災隱患的排查整治。各街鎮、各部門要緊緊圍繞確保全國“兩會”、全運會、建國六十周年消防安全這個中心,深入扎實地開展全省提出的“安全生產責任年”活動,打好春夏秋冬四個戰役,突出對市場、商場、娛樂場所、九小場所、學校、老年公寓、環衛公寓、人流物流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建筑工地以及關系國計民生的要害部位、單位等重點,集中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全力整治火災隱患。要建立健全信息溝通和聯合執法機制,加大消防執法力度,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公安消防要認真履行消防監督執法職責,強化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監督,依法嚴查消防違法違章行為和火災隱患,并及時通報情況。有關部門要把消防安全作為行政許可的前置條件,切實把好消防管理源頭關。3魯酰降技觳楦韉ノ慌挪檎吻榭觥?lt;/P>
(二)繼續推進消防平安創建活動。各街鎮要把消防平安創建與今年的重點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圍繞平安街道、平安社區(村)等創建層面,對照創建標準,著力抓好消防安全責任落實、消防宣傳、消防基礎建設等重點工作,在查漏補缺、鞏固提高、科學規范上下功夫,深入扎實地推進消防平安創建工作,進一步提升我區的公共消防基礎工作和消防管理水平。對于這項工作,區政府年底也將組織進行督查驗收。
(三)積極改善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水平。按照市政府“補齊舊賬,不欠新賬”的要求,目前,僅市政消防栓我區共需補建89臺,區公安分局、消防大隊要對需要補建、新建設施的部位進行細致了解,提出工作意見,幫助各級各單位盡快完成建設任務。各街鎮、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大消防安全的投入,認真做好補建、新建消防設施的任務,進一步提升全區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水平。要加快消防指揮中心和化工產業園消防站建設進度,保障重點區域消防安全。
(四)大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各街鎮要結合全運會消防安保工作,認真制定并組織實施消防宣傳教育計劃,普及消防知識,努力提升群眾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新修訂的《消防法》將于今年5月1日正式實施,各有關部門要切實抓好普法宣傳教育,要把《消防法》作為精神文明建設和普法教育的重要內容,將消防知識納入教學、科普和農民工培訓的各個環節,積極推動消防宣傳“進單位、進企業、進社區、進學校、進農村、進家庭”。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形成消防宣傳的強大聲勢,在社會上營造良好輿論氛圍,提高全社會防范火災的能力。
(五)全力做好滅火救援和應急準備。區公安消防大隊要堅持不懈地抓好隊伍建設,深入開展崗位練兵,要立足實戰,進一步加強執勤戰備,要深入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要害部位進行熟悉演練,提高實戰水平。要維護保養好消防車輛裝備,時刻處于臨戰狀態。要嚴格落實值班制度,嚴格執勤紀律,加強執勤保衛,確保一旦發生火災或其它災害事故,能快速反應,及時有效處置。
三、落實責任,切實加強對消防工作的組織領導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工作全局,以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利益為根本,以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重點,以完善為民辦實事長效機制為保障,以制定和實施《市民生行動計劃》為主要內容,深入開展“民生工作改善年”活動,著力解決影響民生的突出問題,努力使全市人民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切實讓發展改革成果惠及廣大人民群眾。
二、目標任務
全面落實2011年國家、省市確定的民生工作任務,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實施《市2011年民生工作行動計劃》。通過集中開展“民生工作改善年”活動,在全市上下努力形成人人關注民生、社會幫扶民生、黨和政府保障民生的良好局面,使全市的民生工作得到進一步的改善。重點任務是:
(一)富民增收工作。
繼續完善大就業工作格局,切實抓好各類職業技能培訓,鼓勵創業,促進就業,大力發展民營經濟和現代農業,多渠道增加群眾收入。開發就業崗位7000個,城鎮新增就業6000人,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人數達到2100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5%以內,解決零就業家庭比率達到100%;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20萬人;免費推薦創業項目90個,創業培訓1000人;新增個體工商戶3000戶,新增私營企業300戶,新增農民專業合作社20個,吸納就業人員7000人,提供小額擔保貸款600萬元;落實稅費減免等創業優惠政策,對月營業額10000元以下的個體工商戶,免征各項稅收,對殘疾人個人提供的勞務免征營業稅,對殘疾人、孤老人員和烈屬所得減征40%的個人所得稅;對持《就業失業登記證》或附著《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人員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筑業、娛樂業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參加第二屆中國·創業就業博覽會,推出創業項目100個;新增就業見習基地10家,為170名農村青年和高校畢業生提供見習服務;為240名殘疾人提供免費職業技能培訓,城鎮新增殘疾人就業210人;完成職業技能培訓6400人;繼續開展“流動創業”工程,推進各類人員就地就近開展創業活動;大力發展現代農業,促進農民增收,全市新增棚膜菜田1000畝,發展旱田節水灌溉1600公頃,新建2000套新型儲糧倉,新建、擴建、改建牧業小區40個左右,建設標準化奶牛養殖場1處,規模化養殖場(戶)1000個,新建畜禽養殖專業村屯20個。
責任部門:市人社局、市殘聯、市工商局、團市委、市地稅局、市行政執法局、市經濟局、市農業局、市國土局、市糧食局、市畜牧局。
(二)社保提升工作。
推進新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工作,重點解決“五七家屬工”接續養老保險問題,擴大覆蓋范圍,提高待遇水平,不斷完善社會保險體系。扎實開展新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新增2000人,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46520人,失業保險新增1000人,參保人數達到33410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做到應保盡保,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本實現全覆蓋;開展“五七家屬工”接續養老保險工作,推進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覆蓋;做好基本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市級統籌準備工作,逐步實現同城同待遇;提高參加居民醫保的女性生育二次補貼標準,正常分娩提高到500元,非正常分娩提高到700元,實施農村孕產婦補助項目,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孕產婦補助600元/人;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月人均增加100元左右。
責任部門:市人社局、市社保局、市衛生局。
(三)社會救助工作。
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體系,整合救助資源,擴大救助范圍,提高救助標準,加大救助力度,穩步提高困難群體生活水平。城鎮低保補助標準提高到每月205元,農村低保補助標準提高到每年1300元;落實困難勞模低收入補助金制度;開展金秋助學活動,對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實施愛心助學;60年代精簡職工救助的財政補貼標準提高到每月360元,為80—89周歲低保家庭老人每月發放補助50元生活補貼,90—99周歲老人每月發放100元生活補貼,100周歲(含100周歲)以上老人每月發放300元生活補貼;對低保戶、重點優撫對象子女、孤兒新升入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的全日制大專以上院校的學生給予2000元的助學補貼;提高五保供養標準,集中供養人員提高到每年2700元,土地自己耕種人員每年提高到1700元,城鎮“三無”人員補貼標準提高到每月450元;對因突發事件導致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低收入家庭,一次性給予1000元的臨時救助;調整城鄉貧困家庭醫療救助政策,擴大醫療救助范圍,對城鄉低保戶、重點優撫對象、五保戶、孤兒、60年代精減老職工、城鄉低保邊緣戶大病實施分階段、按比例救助;將城鄉分散供養孤兒全部納入救助范圍,每月給予200元補貼;啟動農村社會福利中心整合建設工程;在鄉(鎮)街建立民政工作站;啟動殯儀館新建工程和救災物資儲備庫建設工程,完成殯儀館主體工程并投入使用;開展關愛貧困殘疾人救助活動,為貧困肢體殘疾人家庭衛生間免費無障礙改造,為20名肢體殘疾人裝配假肢,免費發放三輪輪椅336臺,解決下肢殘疾人出行難問題,為6個社區各配備一套殘疾人康復訓練器材,為貧困白內障患者免費實施復明手術,為10名低視力患者免費配用助視器;對新考入全日制大中專院校的貧困殘疾學生和貧困殘疾人子女提供本科生3000元、大專生2000元的一次性助殘獎學金;開展貧困精神病患者救助活動,為低保家庭、五保精神病患者實施托管治療并免費送藥,建立對精神病人的發現、收治、康復管理機制,確保對有社會危害性的貧困重癥精神病人“有一管一”;將法律援助范圍擴大到城市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實現“有一助一”,對提出申請并符合條件的服刑、勞教和刑釋解教等“三類人員”的困難家庭給予相應救助;對市人民法院審理的一審刑事案件中符合法律救助條件的受害人或其親屬以及立案執行的民事案件中符合法律救助條件的申請執行人給予一次性司法救助;為農村低保戶、五保戶、重點優撫對象、60年代精減退職職工,繳納農村合作醫療參合費;開展志愿者服務民生活動,為農民工子女、留守兒童開展親情陪護、心靈關愛行動,結對幫扶30名農民工子女,給予學業輔導和成長引導;新招募青年志愿者100名,為社區居民提供生活服務。
責任部門:市民政局、市殘聯、市衛生局、團市委、市總工會、市司法局、市法院、市人社局、各鄉(鎮)街。
(四)住房保障工作。
不斷改善群眾住房條件,擴大保障性住房和廉租房建設規模,扎實推進棚戶區和農村泥草房改造,努力幫助低收入家庭解決住房困難。對東風小區、永青小區、龍鳳小區、金泰小區四個棚改地塊16萬平方米進行續建;完成災后住房恢復重建宅基地審批登記和耕地復墾工作,保證災民盡快恢復家園;先期投入資金100萬元幫助受災嚴重的群眾復墾耕地35公頃,投資6949萬元對岔路口等九個鄉鎮15574公頃農村土地進行整理,今年實施3000萬元;新建1萬平方米廉租住房;改造農村泥草房1200戶,為75戶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提供每戶2000元的危房改造補助;進一步拓展小區管理范圍,逐步將市區內現有無物業管理的樓院納入管理范圍,統一實施“三位一體”管理模式,并不斷提高管理標準;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按1%稅率征收契稅,超過90平方米的普通住房,按照1.5%稅率征收契稅(以上住房為家庭唯一住房),除此之外,個人購買的普通住房,不享受優惠政策,一律按3%稅率征收契稅;對個人出租房屋并取得收入的各項稅費不分住宅與非住宅均按5%綜合征收率計征,對出租非住宅不再征收土地使用稅和印花稅。
責任部門:市住建局、市國土局、市環衛處、市民政局、市發改局、市殘聯、市地稅局。
(五)教育均衡工作。
以加快縮小城鄉之間、不同群體之間享受教育資源的差距為重點,全面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加大基礎設施投入,完成校舍安全工程年度改造(加固)任務,完成市特殊教育學校續建工程和第二十九中學異地新建工程;全市中小學優質學位全部實行電腦派位,新生起始年級全部實行電腦均衡分班,完善義務教育“大學區”制度;出臺《市學前三年教育發展規劃(2011—2013)》,強化幼兒教師培訓,合理調整幼兒園布局,利用各鄉鎮布局調整后的閑置校舍增加幼兒園數量,促進全市幼兒教育均衡發展;為返鄉農民工子女就讀、續讀提供便利,保證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就地、就近入學;開展城區學校與農村學校“手拉手、獻愛心”捐資助學活動,年內完成10所中小學、幼兒園的對接扶助工作;繼續完善學生資助體系,扎實做好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助學金發放以及中職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經濟救助等工作;開展中小學生自救演練,普及防火、防震等安全知識,加大校園周邊秩序整治力度,在城區各學校實行錯時上學、放學,確保師生人身和財產安全。
責任部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各鄉(鎮)街。
(六)醫療惠民工作。
進一步提高醫保待遇水平,完善服務功能,提升服務水平,著力解決城鄉居民“看病難、看病貴”問題。全市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全部實施基本藥物制度;新農合參合農民在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深化“情牽新生命—優生優育促進工程”,免費為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計劃懷孕的農村夫婦(包括流動人口)提供健康檢查服務;對符合計劃生育獎扶政策的對象發放獎勵扶助資金,為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特別扶助對象發放特別扶助資金;引導、鼓勵市民義務獻血,保證城市用血安全。
責任部門:市衛生局、市計生局、市人社局。
(七)安全保障工作。
深化食品藥品、生產、交通、消防等行業的監管,消除安全隱患,嚴厲打擊各種形式的違法犯罪,維護社會穩定。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增強城市安全應急能力,營造安定和諧的社會環境。完成城區“天網工程”建設,建設城市監控平臺,接入社會自建視頻監控點2000個,新建視頻監控點1000個,建設城市治安卡點12個,110報警定位牌500個;命案破案率保持在90%以上,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逃逸案偵破率達到95%以上;全面實施社會單位“防火墻”工程,二級列管單位全部完成“四個能力”建設,加強消防水源建設,在新建小區(5萬平方米以上)修建500立方米以上專用消防水池;建立食品安全快速反應機制,對國家、省或外地已檢測確定的同批次問題食品,立即全面清查,發現后及時下架、依法處理,外地發現涉嫌不合格食品時,立即在全市范圍內對同批次食品進行清查、檢測,并采取相應措施,構筑生產許可、監測預警和執法監督三道質量安全防線;大米、糕點、白酒等轄區內16種大宗生產加工的食品監督檢驗合格率達90%以上,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和小作坊簽定質量安全承諾書率達100%;對藥品生產企業、市級醫療機構藥品抽驗覆蓋率達到100%,對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監督檢查覆蓋率達到100%;市區全部畜禽、各鄉鎮(街)的生豬全面實行定點屠宰,定點屠宰檢疫率達到100%,開展獸藥、飼料的采樣檢測,抽檢獸藥、飼料樣品各80個以上;加強成品糧油批發、零售市場質量檢驗檢測,抽檢覆蓋率達100%;加強職業衛生安全檢查,防范職業危害事故的發生,職業危害申報率達到80%;加強對鍋爐、電梯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無證生產查處率、定期檢查率、重大隱患責令整改率均達到100%;對全市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隱患排查整治率達到100%,推進煙花爆竹批發企業標準化建設,督促全市5戶經營企業全部達到標準化;推進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解決農村約3.5萬人的飲水安全問題;啟動實施五大圍堤防洪加固工程,作好塘沽圍堤修建工作。
責任部門:市公安局、市安監局、市質監局、市工商局、市農業局、市水利局、市畜牧局、市糧食局、市藥監局。
(八)環境改善工作。
加大環境監管、城市綠化、美化、亮化、凈化和環境綜合整治力度,加快生態保護和基礎設施建設步伐,提高城市整體環境質量。繼續開展轄區重點流域水體專項整治行動,對松花江、沐石河、霧開河、飲馬河和、共青團、紅旗水庫的水體進行綜合整治,對沿岸企業加強監管,確保流域水質得到不斷改善;開展煙塵專項治理行動,對轄區內所有鍋爐進行全面排查,對存在污染問題的165臺鍋爐進行治理,生產鍋爐于8月30日前完成治理任務,采暖鍋爐于9月30日前完成治理任務;加強飲用水源地監管工作,對飲用水源地進行定期檢查,做好飲用水源地保護標志的維護,及時消除水源地范圍內污染隱患,使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100%;開展環境專項整治行動,城區空氣環境質量優良級天數達到330天以上,優良率達到90%以上,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98%以上,區域環境噪聲平均值控制在60分貝以下,交通干線環境噪聲平均值控制在70分貝以下;放射源應用單位檢查覆蓋率達100%,廢棄放射源收儲率達100%,城市主要集中式應用水水源地水質及泵指標達標率達100%;扎實推進環境優美鄉鎮創建活動,完成同太鄉八家子村、布海鎮升陽村國家級生態村驗收;繼續開展“聯合保護環境,共建綠色宜居城市”活動,全市創建3所市級綠色學校、1個市級綠色小區,1戶環境友好企業;完成市區主要街路亮化彩化工程,實施市區亮化彩化工程,將中國結燈帶貫穿八道街,在信合街、九道街和十一道街新安裝LED燈帶,在中央街、十道街高大樹木上安裝“流星雨”裝飾燈,對德大廣島、鑫緣綠地進行亮化裝飾,打造城市亮點,同時完成臨街80個單位的樓體亮化;加大對野廣告和“191”辦證的整治打擊力度,有效整治張貼在街路、站牌、樓體的“野廣告”,徹底清除城市“牛皮癬”;做好冬季清雪工作,以機械化清雪為主,實行“撒、通、清、運”四段的作業模式,做到小雪一日清,中雪兩日凈,大雪三天完成清掃,及時恢復城區交通,確保安全和暢通;對街路實施一日三掃,做到清掃“五凈三清”,小區整潔干凈,垃圾清運日產日清,全年完成清運垃圾量11萬噸;加強環境衛生基礎設施建設,對市區現有公廁進行全面維修,解決居民如廁難的問題;新植、補植樹木1500株,一次性修剪草坪2.1萬平方米,栽植各種花卉50萬株,實現“一街一品”,“一路一景”全面綠化;綠化50個村屯、2個小區、1個庭院,更新改造農防林210公頃;完成水體公園基礎工程建設。
責任部門:市環保局、市環衛處、市執法局、市林業局。
(九)文化繁榮工作。
大力推進文明城市創建活動,弘揚“寬容大氣、自強不息”的城市精神,全面開展群眾性文體活動,凈化城鄉文化市場,豐富群眾文化生活。開展大型文化活動10次以上;實施數字電影公益放映工程,年度內放映公益電影3692場次;繼續實施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在學校、農村、社區等地建設10個基層服務點;打造10個農村文化大院示范點和40個農家書屋,新建14個鄉鎮文化站,開展送戲下鄉演出活動,年內演出60場次以上;完成15個村屯50公里光纜架設,全年安裝農戶有線電視2000戶;加強文化市場管理,嚴格執行網吧上網實名制度,重點解決文化娛樂場所的經營秩序和未成年人進入網吧的問題,加大“掃黃打非”工作力度,凈化文化市場,全年開展大型檢查4次;全年組織8次以上體育比賽活動,指導各協會、鄉鎮、有條件的行政村及企業,開展體育活動。
責任部門:市文體局、市公安局、市廣電局。
(十)便民惠民工作。
加強城市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城市暢通工程,妥善解決水、電、氣、熱等供應保障問題,不斷提高公共服務的質量和效率,切實滿足群眾生產生活需要。實施供水管網維修及新建工程,新建和改造供水管道20.5公里,對東風路(新華街至迎新街)、迎新街一段(民族路至德大路)、迎新街二段(新惠路至東風路)、育才街(工農路至東風路)、路(新華街至迎新街)、和平路(迎新街至育才街)、洪家村、松柏小區、東十小區、育才小區實施給水管道改造工程;對供水廠及水源井進行節能改造,實施鑿井及其配套工程,鑿挖供水水源井2眼;完成東風路(新華街—光明街)道路新建及排水工程總體招標任務及排水和各種管網鋪設工程;為新建小區安裝居民天然氣設施,新鋪設供氣管網10千米,建設米沙子至哈拉哈達利食品公司高壓輸氣專線,總長23千米;建設城區北出口,將振興街開通至07025公路;實施人民街(和平路—東風路)、利民街(和平路—東風路)、育才街(和平路—東風路)、路(迎新街—新站前廣場)、迎新街(路—新惠路)道路新建及排水工程,振興街(路—東風路)、沐德街(東風路—后灣子)、西新華街(德大路—環路)道路大修工程;建設農村公路100公里,重點完成鄉鎮斷頭路,維修、改造危險橋梁13座;投入700萬元進行農村公路養護和路政管理,延長農村公路使用壽命;完成市區客運車輛更新和站點建設,統一更新市區公交車輛120臺,全部設置IC卡,實行無人售票,對市區所有公交線路的200處公交站點進行更新改造,增設遮雨棚,使市民出行免受日曬雨淋,陸續對出租車進行更新換代(利用2—3年時間完成),全面提升城市品位和公共客運服務能力;建設郵政網絡延伸工程,在城區5萬戶居民住宅建設信報箱,在全市鄉鎮行政村建設308個村郵站,實現村村通郵。
責任部門:市住建局、經濟開發區、市交通局、市郵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組織,加強領導。為加強對活動的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民生工作改善年”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在市人保局,負責對此項工作的組織協調。各鄉鎮(街)、各職能部門建立相應領導機構,健全領導機制,堅持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真正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二)細化方案,落實任務。各責任單位要認真梳理本部門涉及的改善民生工作情況,深入分析存在的問題,統籌規劃,明確思路,研究前瞻性、科學性、可操作性強的措施,制定更加細化的工作方案,明確序時進度,強化工作舉措,落實工作責任,確保“民生工作改善年”活動保質保量地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