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商標反向混淆理論由美國司法實踐逐步確立,我國《商標法》雖未規定反向混淆,但司法實踐中已有如“藍色風暴”案、“新百倫”案、“G2000”案等影響較為廣泛的案件,這說明反向混淆已被我國較多法院接受和運用。但是我國反向混淆的司法認定和損害賠償存在一些問題,需要在借鑒美國司法經驗的同時結合我國法律背景探尋解決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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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稱:邯鄲職業技術學院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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