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虛假破產罪是《刑法修正案(六)》的新增罪名,本罪增設之后有力地規制了行為人借助假破產的方式逃避債務、損害債權人利益、危害經濟秩序的行為。隨著公司、企業的經濟活動愈加多樣化和復雜化,實踐中虛假破產罪的認定難度相應提升,因而從法教義學視角正確解構虛假破產罪的構成要件成為立法和司法的重要命題。虛假破產罪的客體內涵、行為構造、主觀內容、主體范圍對本罪的定罪量刑發揮著決定性作用,在教義分析過程中應當重點解釋以上四個方面,以便完善刑法理論,利于司法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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