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倭寇問題幾乎伴明一朝,浙江地區因地理位置沖要、經濟條件優越而在倭寇肆虐時罹患最重。明代沿海諸省的海防布置,也因此以浙江地區為重。海防因倭寇而設,隨著倭寇入犯的形勢而不斷改變。明代浙江地區倭寇的發生發展具有明顯的階段性特征,大體而言形成三次入犯高峰。第一次發生在洪武朝,元末割據東南的軍閥張士誠、方國珍余孽遁海,勾結倭寇入犯。第二次發生在英宗朝,正統七年(1442)五月,倭寇二千余人入犯大嵩、爵溪所城等處,殺擄甚重。第三次發生在嘉靖朝,嘉靖三十一年(1552),以倭寇臺州府黃巖縣為標志,歷時十余年的“大倭寇”事件。明代浙江海防發展中經歷的三次里程碑意義的事件,與上述三次入犯高峰密切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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