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私人非法取證廣泛存在于我國司法實踐中,但是刑事訴訟立法沒有明確的規定,這導致司法實踐中處理標準的混亂。因此,有必要對私人非法取證獲得的證據是否具有證據效力進行探究。隨著以審判為中心的司法制度的改革推進,庭審實質化正在逐步實現,為了均衡控辯雙方的對抗力量,對私人非法取證獲得的證據賦予效力很有必要,而且現代經濟和科技的發展為私人非法取證提供了很大的便利。當然也不是對所有的私人非法取得證據都給予承認,而是在合適的規則基礎上賦予其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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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稱:河南工程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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