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家》雜志緊跟學術前沿,緊貼讀者,國內刊號為:10-1372/G4。堅持指導性與實用性相結合的原則,創辦于2015年,雜志在全國同類期刊中發行數量名列前茅。雜志的內容涵蓋了教育領域的各個方面,既有娓娓道來的教育感悟,也有振聾發聵的直言。其特色在于思想文化、專業性和普惠性的完美結合。雜志通過傳記、特寫、訪談、署名文章等多種形式,深入挖掘教育領域的先進理念、成功案例和優秀人物,為讀者提供豐富、多元的閱讀選擇。
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包括卷首語、特稿、特別策劃、院士談、封面人物、校長論壇、治理、思政、課程教學、研究、發現、腦科學與教育、尋找“鄉村大先生”等。每個欄目都針對教育領域的某一熱點問題或現象進行深入探討和分析,為讀者提供有價值的參考和啟示。雜志將繼續秉持“根植教育,傳承文化,服務教師,教育興國”的宗旨,不斷創新和發展,為推動我國教育事業的繁榮與進步做出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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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論文應具有“科研性”和“創新性”,主題鮮明,論點明確,邏輯性強。尊重作者確定的署名方式,但作者須在原稿上注明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
二、題名:簡明確切,并能反映本文的特定內容,不宜過長,約20字,不得使用化學式、公式,除公知公用者外,不用縮寫符號和代號。
三、作者單位:單位全稱、郵政編碼及單位所在地名,并提供第一作者的年齡、性別、籍貫、技術職稱、學歷等信息。
四、文獻列表中出現的每條文獻在正文中均需引用,并標注參考文獻序號。正文中參考文獻序號在引用內容結束后平行標記。
五、頁下注釋的格式基本與參考文獻格式一致,但需注意的是外文注釋中的作者姓名遵照外國人名的書寫順序。
六、主要摘要文章運用的主要研究方法和所得出的主要結論或闡發的主要觀點,力求文字明確、簡練,一般不超過200字。
七、正文各部分都應簡潔明了。結果中層次標題一律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盡量減少層次; 不同層次的數字之間用小圓點相隔,末位數字不加標點符號。如“1”、“一、1”、“一、一、1”等。
八、來稿要求稿面整潔。除特殊需要外,稿件文字一般使用通用簡化漢字,文中涉及的公元紀年、年代、年、月、日、時刻和計數等均使用阿拉伯數字,計量須使用法定的計量單位。
九、基金課題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是國家或部、省、市級以上基金項目或攻關項目,應在文題頁左下角橫線下注明“基金項目。
十、作者切忌一稿多投,3個月內未收到我刊任何回復,即可將稿件另行處理。無論文章采用與否,均不予退稿,請作者自留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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