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部分高校教師職稱評審制度存在著諸多缺陷,主要是重科研成果評定,輕教學質量考核;重科研成果數量要求,輕成果質量評價;重科研成果要求,輕學風教育;學術道德失范等。究其原因,其中就包括對教學與科研地位缺乏正確認知,不能根據學校定位的差別確立相應的評審規則等。據此,要建立更加科學完善的職稱晉升機制,更好發揮職稱評審的價值導向功能;要建立平行對等的學術教授、高級講師職稱制度,施行區別化的分類管理;要建立完善的職稱評聘分離制度,激發教師持久的發展動力;要建立“自律”“他律”相結合的職稱評審制約制度,營造健康的職稱評審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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