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語言學研究》雜志緊跟學術前沿,創辦于2020年,雜志在全國同類期刊中發行數量名列前茅。雜志設置了多個主要欄目,包括教育話語研究、法律話語研究、名家論壇、學科理論研究、語言數學研究等。這些欄目涵蓋了語言與教育的多個方面,為研究者提供了廣闊的研究空間。雜志鼓勵研究者從多個角度、多個層面深入探討語言與教育之間的關系,提出新的理論觀點和實踐方案。
在教育話語研究方面,雜志關注教育過程中話語的使用和效果,探討如何通過話語促進學生的學習和發展。在法律話語研究方面,雜志關注法律文本和法律實踐中的語言問題,探討法律語言的特點和規律。在名家論壇欄目中,雜志邀請國內外知名學者發表最新研究成果和學術觀點,為研究者提供寶貴的學術資源。在學科理論研究方面,雜志關注教育語言學的基礎理論問題,探討語言教育的本質和規律。在語言數學研究方面,雜志關注語言學和數學之間的交叉領域,探討如何通過數學模型和方法解決語言學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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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論文引文的出處或參閱的各種書刊資料,其文獻項目和要素須集中列在論文的文末。一律用[1]、[2]……標注。
二、一、二、三級標題各占一行,其中一級標題居中,二、三級標題縮進兩個字符且左對齊,四級及以下標題后加句號且與正文接排。
三、作者簡介列于文末的六角括號(“〔〕”)內,其內容包括,作者姓名、工作單位、職務與職稱、學歷或學位、主要學術兼職,主要研究領域等。
四、凡引用他人觀點、材料等,請在引用部分的最后用上角標“ [1]、[2]……”等標注,其出處在文末以參考文獻的形式集中標注,引文序號須與參考文獻序號相對應。
五、注釋是對文內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注釋序號用帶圓圈的阿拉伯數字表示(如①、②),并按順序列于當頁地腳。
六、摘要:論著須附中、英文摘要,摘要必須包括目的、方法、結果(應給出主要數據)、結論四部分,各部分冠以相應的標題。
七、一般三至四級標題為宜,不超過五級。正文字號字體均為五號宋體,行間距為固定值20磅。一級標題應加黑居中。
八、表格:應科學、明確、簡潔,具有自明性;采用“三線表”,切忌圖、表和文字敘述的相互重復,同一物理量的有效位數應相同,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表序、表名采用中英文對照,標明參數的名稱、量和單位(以比值形式表達)。
九、基金或課題項目:若要標注獲得基金或課題贊助的論文,應注明基金或課題項目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項目編號。
十、來稿須為作者本人原創學術論文,且未公開發表,稿件內容要求文字精煉、層次清晰、觀點鮮明。來稿確保不涉及保密、署名無爭議,因文字、引注、圖片等引發的觀點或版權問題,皆由作者本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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