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程序的不透明令國際投資仲裁陷入信任危機,在仲裁中增強透明度以消除秘密性帶來的負面影響成為了國際投資仲裁應對危機的對策。無論是國際投資條約還是仲裁規則,對投資仲裁程序透明度規定的變化都表明了透明度改革將是國際投資仲裁發展的主流趨勢,未來我國在締約時也必然會面臨透明度問題。隨著"一帶一路"倡議的實施,中國涉及的投資仲裁案件將越來越多,鑒于我國的透明度改革處于起步階段,投資仲裁實踐經驗尚少,我國對透明度改革應適度進行,注意國際法和國內法的銜接,同時對非政府組織的發展予以支持,以期為我國爭取更多權益。
注:因版權方要求,不能公開全文,如需全文,請咨詢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