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78年8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日本國和平友好條約》在北京簽字。這是繼1972年9月邦交正常化以來中日兩國關系史上又一新的里程碑,它以法律形式確認了《中日聯合聲明》的各項原則,是當今中日四個雙邊關系文件之一。關于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締約談判的外交記錄,日本外務省外交史料館以"開示文書"(1)的形式公開了一些。已解密檔案的具體內容包括:(1)1974年11月至1975年5月的中日間12次預備談判,由中國駐日大使陳楚與日本外務省外務次官東鄉文彥間于東京外務省本部進行;(2)1977年11月至1978年3月,日本駐華大使佐藤正二在北京摸索重新開啟日中政府間談判的5次與中方的接觸;(3)1978年7月21日至8月11日,由佐藤正二與韓念龍之間于北京進行的16次事務級別會談,以及8月8日至13日到訪北京的時任日本外相園田直與中國外交部長黃華間的3次部長級會談、與鄧小平副總理及總理的各1次會談等;(4)1978年10月至1979年1月,日本外務省整理擬定的在國會就日中和平友好條約問題答辯用的《擬問擬答》,涵蓋內容廣泛,基本包括與和平條約相關的所有日本國內所關心的問題,比如波茨坦公告、開羅宣言、日美安全保障條約、戰爭賠償要求權問題、日蘇關系、日本與東南亞關系、條約文本的解釋等。這里節選編譯了由佐藤正二與韓念龍之間于北京進行的16次事務級會談的相關記錄,總共是23份佐藤駐華大使發回日本外務省本部的電報。從中可以解讀出日中雙方就和平友好條約問題在談判時的分歧,以及最后達成一致的過程及其背后的思考。關于日本外務省外交史料館的館藏號,文中表示為1/01-396/1,即1(CD號)/01-396(整理號)/1(文件號)。文中凡有下畫線的地方,皆為原檔中就有下畫線標記。括號"()"也為原檔中已有標記。而"[]"內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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