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作者比較基督諸教,提出1.神學人類學不同于宗教人類學。宗教人類學與上帝創世觀或神靈信奉并非必然一致,而神學人類學則作上帝或神靈宇宙觀的理解。宗教人類學多從宗教外部認識其功能系統;神學人類學由宗教內部認知神界宗旨、神域歷史、神圣意義,即研究者與宗教研究內容及其表達融合。宗教人類學內容各異,神學人類學基本據神學形態。2.神職、教徒據上帝意志、教義經典和神教本位,以神啟感召或圣靈信仰解說人類學事項,為神學本體的神學人類學;信徒或人類學者據主位神圣信仰、圣事體驗和學科理論解章,為人類學本體的神學人類學。3.儀式是神階與信徒一同抑或分自、乃至個人尋求神學意義之祈禱感驗體悟的過程與載體,并非僅如涂爾干所言之集體表征,亦是神圣性、宗教正統性、象征性之表征。4.廣義神學包括其教階體系實踐,故宗教修行涵括教會及其神職和信眾雙主體層面。5.神學人類學關注宗教何以引導認知、過程與結構。審視作為與國家歷史并行的宗教歷史可以認為,人類世界可分類為宗教和世俗兩大界域。6.新教提供了神學人類學的認知基礎,其本身即神學人類學化的過程。正教-天主教-新教承載神學人類學之形構。
注:因版權方要求,不能公開全文,如需全文,請咨詢雜志社
熱門期刊
中國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