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2015年我國進行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以來,利益分配成為關注焦點。我國制定了兼顧國家、集體和個人的土地收益分配原則,但實踐中各地分配做法大相徑庭。本文通過對現實中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收益分配典型案例的分析,認為分配實踐中缺乏利益均衡的思想。要實現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收益的合理有效分配,有必要引入利益均衡的思想,在保障農民基本生活的前提下構建統籌兼顧、利益均衡的收益分配機制。進而構建利益均衡分配的理論框架,提出我國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收益利益均衡分配機制的實施路徑,以期實現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收益的合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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