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書法是通過筆畫美、結構美去體現心靈美和文化美的一種藝術樣式。筆畫美、結構美是形式,心靈美、文化美是內容。筆畫美、結構美是必要前提,心靈美、文化美是終極目標,是核心,是關鍵。真正意義上的書法家要用筆畫美、結構美去表現自己的心靈美、文化美。本文提倡用文化的標準來進行書法審美,并認為較之于藝術的標準,這是更高的要求,是更全面、整體和客觀的要求。文化的標準里包括了藝術的標準,藝術從屬于文化,但藝術又不等于文化;書法是藝術,但書法又不僅僅是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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