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來,犯罪低齡化發展趨勢明顯。以刑事責任年齡為突破口的治理路徑遭遇“降低”與“維持”兩種觀點爭議。與其過分關注立法治理,倒不如將治理思維轉向對罪錯行為的研究。未成年人罪錯行為具有罪錯事件的低齡化、罪錯行為的危害性、不良行為的滲透性三大特征。其原因在于家庭、學校、社會、行為處遇四個方面。基于此,應當通過構建罪錯行為分級處遇制度,落實未成年人保護主體責任,倡導國家監護支持綜合體系予以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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