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數字經濟的時代背景下,跨境數據流動已成為常態,但目前全球尚未形成統一的跨境數據流動規制規則。以歐美主導的規制模式在數據保護和數據自由流動的價值理念上分道揚鑣。在“良好的數據保護”“跨境數據自由流動”和“數據保護自主權”的“三難選擇”下,各國基于歷史傳統、文化水平、產業利益、國際形勢間的差異而選擇不同的規制路徑。據此,全球主要形成了美、歐、俄、澳四大國內路徑以及美國主導和歐美立法范式融合的國際路徑。面對上述全球局勢,中國作為數據立法闕如的數據大國,應在推進國內規制理論與實踐的基礎上,確立適合中國國情的國際規制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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