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報》創刊于1984年1月1日,由湖北省文聯主管、湖北省書協主辦,是我國創辦最早、發行量最大、國內外公開發行的書法專業報紙。其誕生標志著中國書法進入專業化傳播的新階段,填補了書法領域專業媒體的空白。
作為書法界權威媒體,《書法報》發行覆蓋國內31個省、市、自治區,并遠銷日本、韓國、新加坡、美國、德國、法國等十多個國家,與海外數十家書法團體保持長期合作。創刊40余年來,報紙始終以“傳播書法文化、服務書法群體”為宗旨,累計發行超億份,成為連接海內外書法界的橋梁。2006年,該報榮獲中國書法界最高榮譽“蘭亭獎”,2008年獲評“湖北省報業經營管理先進單位”,其總編輯舟恒劃亦多次入選“中國書壇十大年度人物”。
重要注意事項,請認真閱讀
一、來稿內容包括(按順序):題目、作者姓名、工作單位、摘要、關鍵詞、正文、注釋、參考文獻、作者簡介;作者詳細通訊地址、郵編、聯系電話及電子郵件地址。
二、參考文獻的著錄格式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表置于文末,其排列順序以正文出現的先后為準,文內用方括號按先后順序標注,且置于行文的右上角。
三、論文須嚴格遵守學術規范。如因作者主觀故意一稿多投造成重刊事故,除追究作者相關責任外,原則上本刊以后不再接受該作者投稿。
四、計量單位使用我國法定計量單位,公式及中外文字符務必分清大小寫,正斜體,黑白體,上下角標等,易混淆字符第一次出現時用鉛筆注明。
五、以最恰當、簡明的詞句反映論文、報告中的最重要的特定內容,題名應避免使用不常見的縮略語、首字母縮寫詞、字符、代號和公式等。一般字數不超過25字。
六、稿件需要作者修改時,請按約定期限返回,逾期返回而又未說明者視為自動撤稿。應征稿件應有參考文獻、作者簡介以及詳細通訊方式。
七、基金項目:基金項目類別(項目編號)。本刊對基金資助項目,省(部)級以上重大攻關項目和開放實驗室研究項目等優秀論文優先發表。
八、非直接引文注釋,注釋前應加“參見”;非引用原始資料時,應先注明原始作品之相關信息,再以“轉引自”為引領詞注明轉引之文獻詳細信息。
九、摘要字數一般在300字至500字,直接簡述論文所要研究的主要問題與觀點、主要結論等。關鍵詞需要提供4個至5個。
十、自投稿起三個月內未獲任何通知,請作者主動聯系編輯部,以免遺漏或耽誤稿件。
及時下單,安全放心
合規安全,方便省心
若用戶需要出版服務,請聯系出版商,地址:武漢市東湖路翠柳街1號,郵編:430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