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PPP項目的投資回報周期較長且內部收益率相對有限,但我國地方政府成功地利用了PPP模式為基礎設施建設融資。究其原因,本文分析發現地方政府的土地財政收入是我國PPP項目在股權和銀行信貸兩個方面得以成功融資的重要保證。隨后的實證檢驗表明,地方政府的土地財政收入規模與該地區政府入股PPP的資金規模、PPP吸收社會資本入股的資金規模以及銀行向PPP項目投放信貸的規模呈顯著正相關,并且地方政府利用土地資源促進PPP融資后,所募集資金更多地投資于基礎設施建設領域。此外,上述現象更顯著地存在于中西部地區和非官員變更的年份。地方政府利用土地財政促進PPP項目融資這一模式,在積極促進城市發展的同時,也帶來了資金配置結構過于傾向基礎設施等建設領域,將信貸資金償還風險與房地產市場波動相聯結,地方政府官員任期內過度投資、重復建設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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