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校車服務關系到學生的擇校和通勤安全,是不可忽視的民生問題。近年來,中國校車服務取得了一定成就,相關法律條例的出臺為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和規范校車服務供給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制度保障。然而,中國的校車服務依然存在一些問題,突出表現為校車需求的增長與供給不足和服務質量差之間的矛盾,這些問題在農村尤為突出。對浙江德清等七個地區的調研表明,中國校車服務的基本模式是“政府主導、市場運營”,校車運營公司主要依托國有性質的公交集團,校車供給和管理由教育或交通部門為主的多部門協調管理。鑒于校車服務的準公共產品屬性和國內外實踐經驗,中國義務教育階段的校車服務應該由政府主導。為進一步推動中國校車服務的發展,建議加強頂層規劃,形成政府、市場和學校多方參與的校車管理和發展體系;強化中央政府責任,提供立法、制度和財政保障;堅持公益、公平、安全和可持續的原則;加強校車生產和運營的專業化、標準化和信息化。
注:因版權方要求,不能公開全文,如需全文,請咨詢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