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7年4月,財政部了《政府會計準則第5號——公共基礎設施》(以下簡稱《公共基礎設施準則》),自2018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我國政府公共基礎設施規模巨大,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基礎。但目前大部分行政事業單位負責管理維護的公共基礎設施,并沒有納入單位會計核算,政府投資形成的巨額公共基礎設施,在政府會計主體資產負債表中未得到全面反映。為此,本文對公共基礎設施準則的創新、難點及解決思路進行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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