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針對押金返還制度(deposit refund system,DRS)下制造商主導的閉環供應鏈決策問題,提出3種DRS,分別為未返還的押金留存于政府的下游DRS、未返還的押金留存于制造商的下游DRS和上游DRS,并比較各種制度下的最優決策。結果表明:未返還的押金留存于政府的DRS能賦予政府更多的靈活性來協調供應鏈;未返還的押金留存于制造商的DRS能最大限度地提高回收率并增加供應鏈利潤,從而達到保護環境、節約資源的目的;上游DRS實際上相當于向消費者征收"環保稅",會降低消費者需求,減少供應鏈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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