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利用我國A股非金融類上市公司2009~2017年數據,同時用會計-稅收差異和經應計項目調整的會計-稅收差異兩個指標度量公司的稅收激進度,進而檢驗客戶稅收激進度對審計師變更的影響,結果發現,在控制了盈余管理等因素后,稅收激進度與會計師事務所變更的可能性之間呈顯著正向關系,這表明,審計師會將客戶過于激進的避稅活動視為高風險的標志,從而提高審計師變更的可能性。進一步研究發現,公司內部控制質量和產權性質可以緩解稅收激進度對審計師變更的影響。這一研究可以進一步豐富審計師對客戶避稅活動的反應的相關文獻,并可以從審計的角度拓展公司避稅行為后果的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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