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居家養老服務在地方實踐上主要有政府包辦、行政運作;政府主辦、協同運作;政府協辦、專業運作三種模式。基于公共產品理論,模式三能夠供給多元的服務類型,滿足不同層次的居家養老需要,更能夠有效刺激居家養老服務產業的形成,與國家為居家養老服務所設定的目標和要求相一致,是當前相對較優的居家養老服務模式。但其并非完美無缺,仍然有進一步優化的空間,需要從精準定位居家養老的內涵與范圍、提高居家養老服務的供給質量、完善居家養老服務管理的體制機制等方面加以改進,以適應廣大老年人的居家養老服務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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