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雖然尚處在“蟄伏期”,“基地”組織仍是我國目前難以忽視的巨大威脅。“基地”組織的發展變化受到兩個因素影響,一是自身面對國際反恐怖力量打壓下的結構轉型與策略調整,二是其與“伊斯蘭國”之間“合作—競爭—再合作”的關系變化。“基地”組織的危害性主要表現為兩個方面:第一,“基地”組織的網絡化、分散化的組織結構與本土化、“獨狼”化的行為模式給諸多恐怖組織以“靈感”仿效;第二,“基地”組織與日漸衰落的“伊斯蘭國”可能出現合流的趨向,從而形成國際恐怖主義的合力,進一步加大對國際社會安全的沖擊力度。“基地”組織的發展變化將為我國的國家安全帶來嚴峻威脅。在應對以“基地”為首的國際恐怖組織的“轉型”與“合流”問題上,必須堅持“預防與懲治并重”“治標與治本兼顧”的總體治理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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