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當下人文社科的學術研究實質上是一種“自上而下”的知識規劃體制安排,法學學科也出現了愈發強調“知識生產”的趨向。在學術研究空前繁榮的同時,應對既有的“集體性”知識生產體制作批判性反思。當下法學研究的突出問題在于法學學科研究范式的過于單調、缺乏宏闊的研究視野與交叉學科的融通;研究方法較為單一;國家課題經費的申請、管理制度帶來的大量資金涌入,實際上影響了法學研究的獨立性、自主性與科學性。對此,應強調人文科學與社會科學交融的研究方法,堅持“法之理在法外”的開闊視野,對經費審批制度進行重新審視和反思。
注:因版權方要求,不能公開全文,如需全文,請咨詢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