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人與人的關系可以呈現為多種形態。在人類社會的進化中,如果說人們對于選擇進化方向具有能動性,或者說,我們如果能夠在多種人際關系形態中做出選擇的話,也就表現在對社會發展客觀規律的把握上。這就要求我們在回顧歷史、認識現實中把握未來的社會發展走向。在20世紀后期,關于人的互惠互利、相互依存的主張顯性化為一種社會追求和理論思潮,而在全球化、后工業化進程中,我們則提出了人的共生共在理念。如果對'互惠互利''相互依存'和'共生共在'三個概念進行歷史性定位的話,就會發現,它們代表了不同歷史階段的社會建構邏輯。人的互惠互利和相互依存反映了工業社會的個人主義的社會建構邏輯,都是從原子化的個人出發而提出的主張。人的共生共在代表的則是一種社會整體性的觀念,也是人際關系的一種客觀形態,意味著人們之間相互包容和相互承認的社會建構邏輯。這正是人的'共生共在'的概念不同于'互惠互利'和'相互依存'這兩個概念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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