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集中討論修訂后的、自2006年7月起生效的赤道原則Ⅱ,解釋赤道原則Ⅱ與赤道原則Ⅰ的差異以及差異存在的成因,分析赤道原則金融機構采用赤道原則的理由,以及其他金融機構拒絕采用赤道原則的理由,評估赤道原則對項目融資市場的影響,特別是對金融機構、項目發起人和當地社區的影響,并從任一角度來考察赤道原則的成敗得失。本文認為,盡管赤道原則可能存在需要赤道原則金融機構解決大量顯著的技術問題和實質性問題,但公正地說,赤道原則不僅是"負責任、可持續銀行的光輝燈塔",更是將商業銀行從實現純粹的商業價值轉向真正促進可持續發展的推動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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