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社科信息雜志緊跟學術前沿,緊貼讀者,堅持指導性與實用性相結合的原則,創刊于1984年,雜志在全國同類期刊中發行數量名列前茅。
雜志的主要讀者包括社會科學研究人員、高校師生、政府機構、企事業單位以及對社會科學感興趣的群體。雜志致力于推動社科研究的發展和學術成果的傳播,為學術研究人員提供學術交流和展示成果的平臺。內容涵蓋了廣泛的社會科學領域,包括哲學社會科學、經濟學、政治學、社會學、法學、教育學、文化學、歷史學等。每期刊發學術論文、學術綜述、研究報告、學術動態、學科專題等內容,展示了新疆地區社會科學學界的研究成果和學術討論。
雜志注重推介國內外學術界的重要著作、研究成果和學術期刊,為讀者提供廣泛而深入的學術資源。雜志還關注學術界和實踐界的結合,定期刊發案例分析、政策研究、調查報告等實踐性的研究文章,為決策部門提供參考和建議。以學術嚴謹、知識傳播的原則為指導,注重學術道德和學風建設,一直秉持國內外學術期刊的嚴謹標準和高質量要求。多年來,雜志在學術界始終保持較高的學術聲譽和影響力,為新疆地區社科研究和學術交流做出了重要貢獻。,在新疆地區社會科學研究和學術交流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它為社科研究人員提供了一個學術交流和學術分享的平臺,促進了新疆地區社科學術的進步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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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家及省部級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研究論文、國家及省部級獲獎項目論文優先錄用。
二、正文中出現一百字以上的引文,不必加注引號,直接將引文部分左邊縮排兩格,并使用楷體字予以區分。一百字以下引文,加注引號,直接放在正文中。
三、數字用法:凡公元紀年、年代、年、月、日、時刻、各種記數與計量等均采用阿拉伯數字;夏歷、清代及其以前紀年、星期幾、數字作為語素構成的定型詞、詞組、慣用語、縮略語、臨近兩數字并列連用的概略語等用漢字數字。
四、本刊實行以同行審稿為基礎的三審制(編輯初審、專家外審、編輯委員會終審)。審稿過程中保護作者稿件的私密權。對不擬刊用的稿件將告知退稿意見,對稿件處理有不同意見時,作者有權申請復議,并請提出申訴的文字說明。
五、主題范圍:新疆社科研究領域。我們鼓勵投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題的研究:新疆社會經濟發展、民族與宗教研究、社會變遷與社會問題、政治與治理、歷史與文化研究、教育與人力資源研究等。
六、研究原創性:投稿的稿件必須是原創研究成果。已發表或正在審閱的重復內容不符合投稿要求。
七、數據和圖表:請確保圖表和數據的準確性和清晰性,并提供充分的解釋。圖表應具備足夠的分辨率和質量,以確保可讀性和印刷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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