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已進行了四十年的社會結構性改革實踐,城鎮和農村的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在這場巨變中,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深入推進,城鄉差異從改革初期的明顯加大到今天基本實現了城鄉融合。城鄉的差異與融合從一個側面反映了社會實踐的進程,就像天下之勢向來分久必合、合久必分。運用社會實踐結構理論分析我國城鄉社會的差異與整合,需要認識到我國城鄉差異將會長期存在,但城鄉融合終將成為城鄉平衡發展的必經之路,雖然其發展之路可能困難重重。為了妥善處理社會結構性改革實踐中的城鄉差異與融合,需要進一步完善城鄉融合政策體系,加快城鄉產業融合發展,同時加強制度建設,增加制度智性和彈性,保障城鄉融合的最終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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