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出現了從形式到實質方面的新特點,凸顯中國特色。當前,黨和國家機構改革需要進一步強化黨的領導,實現權責清單與“三定方案”有機銜接,全面完善國家機構組織法,補強行政組織形式和細化行政裁量標準,加強行政權力運行的人財物配置等方面的保障。基于此,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向縱深發展需要全面的理論回應,即黨和國家機構改革需要國家機構組織法的全面完善,體現深化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改革趨勢的法律規定必須成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標配和必需品,對國家行政組織的保障性和評價性制度規定必須及時確立,各領域行政裁量標準也必須得到明確,同時,提升改革的層面和高度,從憲法層面為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提供更好保障。
注:因版權方要求,不能公開全文,如需全文,請咨詢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