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藝研究》雜志緊跟學術前沿,緊貼讀者,堅持指導性與實用性相結合的原則,創辦于2024年,匯聚了眾多演藝界的專家學者和從業者,共同為讀者呈現高質量的學術成果和行業動態。注重學術性與實踐性的結合,既刊載具有較高理論價值的學術論文,也關注演藝實踐中的實際問題,為演藝從業者提供了寶貴的參考和借鑒。雜志還積極開展國內外學術交流與合作,與多家演藝研究機構和學術期刊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系,共同推動演藝研究的國際化發展。
雜志的內容涵蓋了戲劇、舞蹈、音樂劇、影視表演等多個演藝門類,涉及表演藝術理論、導演藝術、舞臺設計、劇本創作、演員培養等多個研究方向。雜志不僅關注傳統演藝形式的傳承與發展,還積極探索新興演藝形態的創新與突破,為演藝行業的多元化發展提供了有力的理論支持。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包括專題研究、學術論文、案例分析、人物訪談、行業動態等。其中,專題研究欄目每期圍繞一個演藝熱點話題展開深入探討,學術論文欄目刊載最新的演藝研究成果,案例分析欄目通過具體案例剖析演藝實踐中的問題與經驗,人物訪談欄目邀請演藝界知名人士分享他們的創作經歷和藝術見解,行業動態欄目及時報道國內外演藝界的最新資訊和重要活動。
重要注意事項,請認真閱讀
一、文稿應具有先進性、科學性、邏輯性和實用性。要求資料完整、可靠,觀點明確,文字精煉,層次清楚,數據準確并經過統計學處理。
二、論文標題應言簡意賅,準確反映論文的內容,一般不應超過22個字(含正副標題),盡量避免出現標點符號及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詞、代號等。
三、第一作者(通訊作者)簡介按姓名(出生年一),性別,職稱/學位,研究方向要求寫出,通訊作者同時提供E-mail和長期有效的聯系電話。
四、在正文中引用處右上角加注序號,所列文獻應為原始參考文獻,網絡文獻應給出和引用日期;除非作者人數在4人或4人以上,否則、應列出所有作者姓名,不能用“等”代替。
五、注釋采用腳注,每頁重新編號,著作的注釋內容依次為:作者、書名、卷冊、出版者、出版年份、頁碼,期刊的注釋內容依次為:作者、文章名、期刊名、年份、期數。
六、摘要:要求文字簡潔而精煉;內容客觀而全面;重點突出研究結論;用第三人稱表述(不要出現“本文”、“該文”、“筆者認為”、“作者認為”等用語);不要加詮釋和評價性文字;篇幅以200字左右為宜。
七、前言:主要概述本文的立題依據、研究思路、實驗基礎及國內外現狀,并應明確說明本文研究目的、創新性或特點等。
八、稿件中的圖片、照片應單獨提供并注明來源。圖表、照片應有編號和說明文字,線圖、拓片應統一排列并附線段比例尺。
九、引言作為論文的開場白,應以簡短的篇幅介紹論文的研究背景和目的,對相關領域內前人所做的工作和研究進行簡要的概括。
十、根據著作權法的有關規定,編輯部對來稿有權做文字性和技術性的修改、刪減。如有特殊情況請在稿件附言中注明。
及時下單,安全放心
合規安全,方便省心
若用戶需要出版服務,請聯系出版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區真武廟二條9號,郵編:10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