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浪漫主義時期,音樂與文學的關系前所未有地緊密,文學不僅在唱詞文本、腳本來源、標題內容等方面進入了音樂,浪漫主義文學的理論更與浪漫主義音樂美學相互影響、緊密相關。許多音樂家的創作中都有文學的因素。如舒伯特有大量藝術歌曲的歌詞是取自詩歌作品——盡管許多詩歌自身藝術水準并不高超。同時期的標題音樂中也一再借用文學作品的主題,如柏遼茲的《浮士德》和《羅密歐與朱麗葉》等。瓦格納甚至自己創作歌劇腳本,還給這種音樂形式取名為“樂劇”,大有發展音樂文學融于一體的“完全的藝術作品”的野心。此外,在歌劇中還有意大利傳統和法國傳統對于文學文本與音樂旋律在歌劇中地位的爭論。這些都體現了浪漫主義時期音樂與文學的密切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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