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以'僵尸企業'和落后產能企業為切入點,基于環境規制政策與高度細化的微觀企業匹配數據,采用生存分析模型、受限因變量模型與中介效應模型,考察環境規制政策對過剩產能治理的影響。研究發現:環境規制不僅提高了'僵尸企業'的市場退出概率,還提升了企業的產能利用率,最終實現了過剩產能的治理。核心指標替代與控制內生性的穩健回歸均支持了上述結論。研究還發現,環境規制對不同污染強度與不同地區企業存在差異化影響。對于污染密集型企業而言,環境規制能夠同時加速'僵尸企業'退出與提升企業產能利用率;而對于清潔型企業而言,環境規制對于'僵尸企業'退出的影響則不再顯著。此外,環境規制對于中西部地區'僵尸企業'的市場退出和企業產能利用率提升的影響程度與顯著性均明顯高于東部地區。影響機制的估計結果表明,環境規制對過剩產能治理同時存在'遵循成本效應'與'創新補償效應'。對于'僵尸企業'市場退出而言,環境規制的'創新補償效應'占主導;而對于企業產能利用率提升而言,環境規制的'遵循成本效應'占主導。本文在異質性企業框架下,探究環境規制對企業過剩產能治理的影響,擴展了環境規制理論與產能過剩問題研究的微觀化視角,深化了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背景下過剩產能治理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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