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深圳市以強區放權改革為突破口,全面下放政府投資項目管理事權、城市建設管理事權、社會管理事權、公共服務管理事權、駐區機構管理權,推動提升基層工作的積極性和活力。近年來,廣東省深圳市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基層管理工作的部署,堅持問題導向和需求導向,按照轉變職能、重心下移、權責統一、提高效能的原則,大力推進強區放權改革,向基層大幅賦權,全面下放城市更新、規劃國土、水污染治理、交通運輸等領域140余項事權,大大提升了基層工作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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