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企業與勞動者之間未參保的工傷待遇賠償,無需行政部門的工傷認定,減少一個本不是行政糾紛的工傷認定環節,可以大大降低勞動者的維權成本。目前,部分高級法院已經就部分未參保的工傷賠償發文直接受理,行政部門應當及時簡政放權,使這類工傷認定回歸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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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稱:中國勞動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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