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企業民主管理制度的正當性基礎問題并未解決。由于特定的歷史原因,長期以來理論和實踐更多是從公有制出發論證民主管理的正當性,但以所有權為基礎的理論會導致直接否定非公企業的民主管理,也不符合市場經濟國家的一般制度現象。梳理歷史,還存在民主理論、人力資本理論、企業社會責任理論、所有權附有社會義務的思想、現代企業管理與制度的需要等對民主管理制度進行正當化的理論。上述理論中最終可以對我國企業民主管理進行正當性說明的主要有兩種:所有權負有社會義務的思想(企業社會責任理論)以及人力資本理論。要真正落實企業民主管理制度,除了上述質的正當性之外,還應通過制度設計在量的方面協調企業民主管理與企業經營自由等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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