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決策活動既是政府管理的首要環(huán)節(jié),又是破解政治、經濟、社會等問題的前提和基礎,也是容易出問題并難以追究責任的活動。公共決策過程中引入專家咨詢制度可以防止政府決策隨意性、提高公共決策科學性,促進政府與社會公眾良性互動。公共決策專家咨詢制度具有目標價值、規(guī)則體系、實施保障和調整對象四個維度。專家咨詢制度文本規(guī)則體系方面缺乏獨立完整的設計、實施保障方面缺少約束力與問責機制、調整對象方面適用范圍與形式不明確,專家參與環(huán)節(jié)的民主性不足。重構公共決策專家咨詢制度的基本理路在于完善立法保障、規(guī)范管理程序、明晰適用范圍、健全責任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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