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普通高等學校為保證教學質量和維護教學秩序必須行使學生管理處分權,既包括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開除學籍等懲戒性措施,也包括取消入學資格和退學等準處分權行為.本文探討了學生管理處分權的概念和分類,分析總結了普通高等學校行使學生管理處分權的具體舉措,并對普通高等學校行使管理處分權遇到的問題進行法律思考,最終提出了普通高等學校正確行使管理處分權的法律建議,如應當加強法治意識,完善學生管理處分制度,開展校內法律培訓教育,構建理性程序,注重信息公開,改進聽證方式等,以推動依法治校,減少涉訴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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