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的:評估Salter骨盆截骨聯合股骨截骨術治療TonnisⅡ度發育性髖關節脫位的療效。方法:采用回顧性病例分析2010年1月至2015年12月期間我院采用Salter骨盆截骨聯合股骨截骨術一期手術治療TonnisⅡ度發育性髖關節脫位患兒28例(33髖),并與單純Salter截骨術治療的24例(24髖)進行比較。結果:52例患兒均得到隨訪,平均26.8個月(12~64個月)。末次隨訪時,Salter截骨聯合股骨截骨術組:髖臼指數(acetabular index,AI)為18.1°±5.2°;中心邊緣角(center edge angle,CE角)為36.3°±36.1°;Sharp角為41.4°±4.7°。單純Salter截骨術組:AI為15.7°±4.8°;CE角為37.8°±11.6°;Sharp角為40.1°±5.0°。Salter截骨聯合股骨截骨術組和單純Salter截骨術組中分別有2髖(2/33)和6髖(6/24)發生股骨頭壞死,差異有統計學意義(χ^2=4.131,P=0.042)。根據Severin影像學評價標準,Salter截骨聯合股骨截骨術組:優15髖、良11髖、可6髖、差1髖,單純Salter截骨術組:優5髖、良14髖、可5髖、差0髖,差異無統計學意義(Z=-1.277,P=0.202)。根據McKay髖關節功能評價標準,Salter截骨聯合股骨截骨術組:優17髖、良11髖、可5髖、差0髖,單純Salter截骨術組:優13髖、良7髖、可4髖、差0髖,差異無統計學意義(Z=-0.107,P=0.915)。結論:Salter截骨聯合股骨截骨是治療TonnisⅡ度發育性髖關節脫位的有效方法,聯合股骨截骨可減少股骨頭壞死發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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