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要使信念和其他命題態度語境的量化有意義,存在兩個大的困難.一個是所指稱的對象可能不存在;另一個是共指稱詞項的替換性原則可能會在這樣的語境下被破壞.我將在本文中論證,第一個問題可以通過如下方式解決:將信念對象看成是一類實體,這種實體不管它是否存在,都可以被指稱.我將概述一種存在物的理論來使其可行.此外,我將論證,指示性指稱本身不是直接指稱;而且,當所涉及的共指稱的兩個詞項都以直接指稱的方式使用時,不存在替換性問題.
注:因版權方要求,不能公開全文,如需全文,請咨詢雜志社
期刊名稱:中山大學學報論叢
中山大學學報論叢雜志緊跟學術前沿,緊貼讀者,是一本綜合性月刊,增進海內外邏輯學及相關領域學術同行的交流。堅持指導性與實用性相結合的原則,創辦于1981年,雜志在全國同類期刊中有很重的學術價值。